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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mdeve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60
[轉]某新聞感想~毒樹果實理論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7609031.shtml

這用針孔偷拍 算非法的吧
按照 毒樹果實理論 根本不能成為證據阿
這老爸真呆 怎麼不反控動保團體 侵犯隱私
不僅沒事 還能反將一軍
     
      
舊 2013-01-04, 09:24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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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mdeve離線中  
TEMU100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8
引用:
作者palmdeve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7609031.shtml

這用針孔偷拍 算非法的吧
按照 毒樹果實理論 根本不能成為證據阿
這老爸真呆 怎麼不反控動保團體 侵犯隱私
不僅沒事 還能反將一軍

所謂毒樹果實理論是這樣,有錯請指正

毒樹是指,第一次取得的證據是違法手段取得

果實是指,根據第一次取得的證據(當線索),再去獲得的合法證據

那第二次取得的證據,必須被排除

也就是說

按照這個案例來說,動保團體根據偷拍的線索,然後再去找到的證據,才有毒樹果實理論的空間

請參考

其他資料,請參考

http://blog.roodo.com/weichen/archives/5981183.html

至於,偷拍偷錄的證據,這是否可以視為證據?這要看情形,也就是所謂的比例原則

請參考
 

此文章於 2013-01-04 09:32 AM 被 TEMU1000 編輯.
舊 2013-01-04, 09:31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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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U1000離線中  
Pablochu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72
一般人秘密蒐證應該不屬毒果理論吧!
應該是有公權力機關之非法蒐證、監聽所得證據,才受毒果理論的制約!
這種無差別毒狗的報復措施,簡直愚蠢到爆!萬一毒死有人飼養的名貴愛犬,恐怕會被告到死方休!
舊 2013-01-04, 09:38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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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blochu離線中  
palmdeve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60
意思就是說
還是要看法官的自由心證了,有人覺得是,有人覺得不是...
嗯嗯

引用:
作者TEMU1000
所謂毒樹果實理論是這樣,有錯請指正

毒樹是指,第一次取得的證據是違法手段取得

果實是指,根據第一次取得的證據(當線索),再去獲得的合法證據

那第二次取得的證據,必須被排除

也就是說

按照這個案例來說,動保團體根據偷拍的線索,然後再去找到的證據,才有毒樹果實理論的空間

請參考

其他資料,請參考

http://blog.roodo.com/weichen/archives/5981183.html

至於,偷拍偷錄的證據,這是否可以視為證據?這要看情形,也就是所謂的比例原則

請參考
舊 2013-01-04, 09:48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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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mdeve離線中  
palmdeve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60
引用:
作者Pablochu
一般人秘密蒐證應該不屬毒果理論吧!
應該是有公權力機關之非法蒐證、監聽所得證據,才受毒果理論的制約!
這種無差別毒狗的報復措施,簡直愚蠢到爆!萬一毒死有人飼養的名貴愛犬,恐怕會被告到死方休!


就2樓轉貼的網頁 那也是一般人蒐證
只是結果就看各法官了
有人認同,有人不認同
舊 2013-01-04, 09:50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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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mdeve離線中  
NEAL
Golden Member
 
NEA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2,668
動保團體不是警檢調等司法機關,所以自行去秘密蒐證不能適用毒樹果實理論。

比方說,通保法第29條其實可以解釋監聽倒底有沒有犯罪的問題:

監察他人之通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依法律規定而為者。
二、電信事業或郵政機關 (構) 人員基於提供公共電信或郵政服務之目的,而依有關法令執行者。
三、監察者為通訊之一方或已得通訊之一方事先同意,而非出於不法目的者。

至於不法取證效力,即通保法第24條,實務上有分通訊監察公務員(有被授權監聽的警檢調)或一般人

I 違法監察他人通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II 執行或協助執行通訊監察之公務員或從業人員,假借職務或業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III 意圖營利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效力的區分可以看這篇:

http://lawyer.get.com.tw/practice/news/cm133.shtml

此文章於 2013-01-04 10:03 AM 被 NEAL 編輯.
舊 2013-01-04, 09:53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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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AL離線中  
TEMU100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8
引用:
作者palmdeve
意思就是說
還是要看法官的自由心證了,有人覺得是,有人覺得不是...
嗯嗯

你講的不精確,不是看自由心證:覺得是就用,不是就不用

如果這個證據是透過二次合法取得,而取得的來源是透過違法的手段,那才有毒樹果實理論的空間

舉例,你懷疑你老婆通姦,所以你監聽你老婆(毒樹),剛好聽到你老婆準備和另一個男人去汽車旅館的訊息,然後你就守株待兔帶著警察「合法的」去汽車旅館抓**(果實)

你老婆就有可能可以用這個理論說你抓**的事實,不能證明她有通姦

因此,不是法官只要他認定你偷聽違反毒樹果實理論(你所謂的自由心證),你就不能拿抓**的證據來證明你老婆通姦

因為偷聽本身只牽扯到毒樹本身,還沒講到果實,大概只能說,毒樹本身(第一次違法取得的證據)或許可以參考,但是果實(因為第一次違法的證據所衍生出的合法證據)是一定不能參考的

但是,你第一次監聽的證據,卻有可能可以證明通姦的事實(當然我知道通姦的要件還挺嚴格的),不過你有可能吃上侵犯他人隱私的官司

請參考




所以,目前這個新聞,只有講到第一次的違法取得證據,姑且不論第一次違法是不是違法?但還沒有衍生出,「因為第一次違法取得的證據,所以又有其他的證據」

因此,這個新聞案例,毒樹果實理論還沒有出場的空間,也沒有所謂自由心證的問題,因為事實就是,沒有毒樹果實理論的問題

除非,動保團體因為偷聽偷拍事主,知道事主何時又會出來毒狗(我假設真的有毒狗這件事情),然後又合法的拉著警察過去抓包,這個情況,或許就有毒樹果實理論的問題存在

請參考

此文章於 2013-01-04 10:09 AM 被 TEMU1000 編輯.
舊 2013-01-04, 09:59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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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U1000離線中  
一心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90
引用:
作者TEMU1000
你講的不精確,不是看自由心證:覺得是就用,不是就不用

如果這個證據是透過二次合法取得,而取得的來源是透過違法的手段,那才有毒樹果實理論的空間

舉例,你懷疑你老婆通姦,所以你監聽你老婆(毒樹),剛好聽到你老婆準備和另一個男人去汽車旅館的訊息,然後你就守株待兔帶著警察「合法的」去汽車旅館抓**(果實)

你老婆就有可能可以用這個理論說你抓**的事實,不能證明她有通姦

因此,不是法官只要他認定你偷聽違反毒樹果實理論(你所謂的自由心證),你就不能拿抓**的證據來證明你老婆通姦

因為偷聽本身只牽扯到毒樹本身,還沒講到果實,大概只能說,毒樹本身(第一次違法取得的證據)或許可以參考,但是果實(因為第一次違法的證據所衍生出的合法證據)是一定不能參考的

但是,你第一次監聽的證據,卻有可能可以證明通姦的事實(當然我知道通姦的要件還挺嚴格的),不過你有可能吃...


監聽是毒樹..監聽的內容才是果實..所以不能拿監聽的內容當證據...

你守株待兔帶著警察去汽車旅館抓** ,才應該視為第一證據...
舊 2013-01-04, 12:34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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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離線中  
platop
New Member
 
platop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8
毒得好啊!!
最近騎車老被狗吠,
還突然暴衝出來追,
總算有人執行"正義"了。。
舊 2013-01-04, 01:14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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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top離線中  
yaowenchang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18
附近林姓醫師指證,他家兩隻狗上月出門不久就出現流口水、抽搐等有機磷中毒症狀

全文網址: 家兔被咬死 父女滷毒排骨殺狗 | 社會萬象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76...l#ixzz2H1xExS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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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醫師家裡的狗是放牧式養法嗎?
出去溜狗會讓自己的狗吃來路不明的食物?
舊 2013-01-05, 01:28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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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wenchang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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