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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r_ad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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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4
台灣是不是太講人權了?

真的有時候覺得,專制一點比較好
     
      
舊 2011-08-06, 10:34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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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i3419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0
需要一個同pcdvd樣的神之國度
 
舊 2011-08-06, 11:40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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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i3419離線中  
believe9999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11
引用:
作者tcr_adv
真的有時候覺得,專制一點比較好

是被害者還是加害者的人權
舊 2011-08-06, 11:44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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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aphic298
Basic Member
 
seraphic29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6
後台硬的才有人權
舊 2011-08-07, 12:14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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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aphic298離線中  
LALALOVE
Regular Member
 
LALALOV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54
剛在聯合報看到一則新聞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5/6510240.shtml
http://blog.udn.com/jadechen123/5506654#ixzz1UEpy4vAq

殺人犯獲賠償 德國境內掀起討論

【聯合報╱記者陳玉慧/即時報導】

2011.08.06 07:55 pm

德國殺人犯葛拉夫根綁架及殺害一位銀行家的兒子,但近日法院卻判決他可以領取賠償金三千歐元,此事在德國境內引起喧嘩和討論。

法蘭克福法院這項判決的主因,是葛拉夫根的尊嚴受到侵犯。德國電影明星史懷格憤怒地在畫報上公開地說,難道兇手的尊嚴問題大過一條人命?他籲請葛拉夫根想想,受害者的雙親該做何感想?

葛拉夫根在2004年綁架十一歲的銀行家兒子賈可布,他雖然成功取得一百萬歐元,卻撕票並打算逃匿國外,但隨後被捕,警方不知情,為了營救孩子,威脅並拷打他,希望他說出人質下落。葛拉夫根說,這造成他「難以言喻的痛苦」。

德國境內的討論多半圍繞在:法律到底是為兇手還是受害人而設?

原文報導:http://www.spiegel.de/politik/deuts...,778493,00.html

=================================================================

刑求是錯的,嫌犯也有人權,即使情況再怎麼危急,警方辦案時都應對嫌犯動之以情,說之以理,絕對不能有任何粗魯的行為
報告完畢
__________________
想念.....
舊 2011-08-07, 12:42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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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LALOVE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如果孩子真的因此獲救了,我相信絕大部份的人都會跟我一樣--當作沒看到……

可見犯人真是聰明--先撕票……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此文章於 2011-08-07 01:10 AM 被 Crazynut 編輯.
舊 2011-08-07, 01:09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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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toxi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5
過度就是毒 這毒夠不夠毒呢?
舊 2011-08-07, 01:15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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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xi離線中  
supstring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seraphic298
後台硬的才有人權
有人說對岸講人治, 台灣講法治...
但似乎有共通點都是講後台硬度...
引用:
作者LALALOVE
剛在聯合報看到一則新聞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5/6510240.shtml
http://blog.udn.com/jadechen123/5506654#ixzz1UEpy4vAq

殺人犯獲賠償 德國境內掀起討論

【聯合報╱記者陳玉慧/即時報導】

2011.08.06 07:55 pm

德國殺人犯葛拉夫根綁架及殺害一位銀行家的兒子,但近日法院卻判決他可以領取賠償金三千歐元,此事在德國境內引起喧嘩和討論。

法蘭克福法院這項判決的主因,是葛拉夫根的尊嚴受到侵犯。德國電影明星史懷格憤怒地在畫報上公開地說,難道兇手的尊嚴問題大過一條人命?他籲請葛拉夫根想想,受害者的雙親該做何感想?

葛拉夫根在2004年綁架十一歲的銀行家兒子賈可布,他雖然成功取得一百萬歐元,卻撕票並打算逃匿國外,但隨後被捕,警方不知情,為了營救孩子,威脅並拷打他,希望他說出人質下落。葛拉夫根說,這造成他「難以言喻的痛苦」。

德國境...
法官恐龍並不是台灣司法的專利...
所以其實跟人權無關, 只是法律掌權者太大隻了
舊 2011-08-07, 02:52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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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string離線中  
nawtequaliz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358
台灣不是太講人權,
而是誤解人權的意義,
不然就是各自解釋自己想像中的人權。

人權,一般法律上簡單的定義應該就是身為人類的權力,
所以無論是不是犯罪者,只要是人類,在法律定義之下也是有人權的,
只不過法律中,『人』的定義,和『權力』的定義,這些定義的內容是不是符合國家社會的利益,以及符合一般人的利益,(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通常這兩個會有部份衝突),在法治社會之中,這些就不應該由鄉民們一時的激情來決定的,

當然,後面有靠山的人可以無視這一切。
舊 2011-08-07, 04:44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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