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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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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可能是學佛的
國一女生遭性侵 二審認定自願
更新日期:2008/04/18 04:33 林倖妃台北報導 一名國一女生在校園中遭男同學以刀挾持,多次性侵並以異物插入私處,被警方救出時幾乎全身是傷。但法院二審認定是女生自願,改判「不受理」。律師賴芳玉抨擊,交互詰問制度實施後,性侵害案常被犧牲,更因法官不受監督,導致重罪被輕判,甚至無罪。 賴芳玉指出,交互詰問制度加重檢察官業務負擔,很多人採證從嚴,性侵害因屬密室犯案,證據更難蒐集確認,很多被害人常被犧牲。尤其性侵害被害人從警察局、地檢署到法院一路傳訊,很多人因受不了反覆折磨,從挫折、失望、最後放棄收場。 擔任上述受害國中女生辯護律師的賴芳玉說,受害者當時讀國一,因長相清秀,遭同校男同學盯上,持刀從校園內挾持出去,一路由北部逃亡到南部,並對她多次性侵,還以異物插入私處。 最後因加害者實在沒錢,挾持受害女生到同學家借錢,同學母親機警報案,經警方圍捕才救出女生。驗傷發現,受害者幾乎全身是傷,手腳、頸部都有挾持刀痕,私處也受到傷害。 當時女生的親人和對方家長就誘拐未成年少女的合誘罪部分和解,但性侵害的非告訴乃論由檢察官起訴。一審法院判決五年六個月,被告不服上訴,不料二審竟然以女生為「自願」,而合誘罪部分又已和解,因此裁處不受理,加害人等於視同「無罪」。 對於判決,賴芳玉直呼「不可思議」,受害女生至今仍無法回到學校就學,「一輩子就這樣毀了。」反而是加害的男生回到正常生活並繼續讀書,顯示現行司法制度根本無法保護受害者。尤其實施交互詰問後,大多數檢察官的起訴率降低許多,以減低業務量,很多性侵案也因此被犧牲。 ------------------------------------------------------------------------ 越來越多這種法官 ~ 不知是太清高了 不食人間煙火 還是 太有慈悲心了 連這種人渣都放過 這麼明顯的事證 希望不是收了紅包或是腦袋不清楚 真是可憐的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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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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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會不會有人跳出來
"前世 XXXX, 來世 XXXX" 的來渡化法官啊 ? ex: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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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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唸法商的人
跟唸工科的人思考方式是不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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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露天: http://class.ruten.com.tw/user/index00.php?s=a6xscv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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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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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麼說,法科跟商科的思考方式是相同的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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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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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比較相似...也有不同之處 不過跟工科的真的差很多 如果是工科 會叫新聞中的被告電懶趴自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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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露天: http://class.ruten.com.tw/user/index00.php?s=a6xscvfr 此文章於 2008-04-18 03:59 PM 被 鬼塚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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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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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能不能多講幾個 工科 VS 商科 VS 法科 的差異啊 ? 最好有個故事情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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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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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念甚麼沒關係,基本的事理判斷而已,
況且這案子的是非就描述而言這麼明顯,竟然可以判成自願, 確實不可思議。 另外, 佛陀曾言【緣起甚深】,用來告誡想用因果論判別事物的弟子們, 不要信口而說因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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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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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科? fux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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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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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屎長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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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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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中部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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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女生的親人和對方家長就誘拐未成年少女的合誘罪部分和解"
和解是要雙方同意才可以,效力等同判決. 女方親人為什麼要和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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