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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流浪ing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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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新聞] 5年酒駕罰60萬 「下次不敢了」
5年酒駕罰60萬 「下次不敢了」
更新日期:2007/04/08 07:30 記者:記者彭淵燦/竹北報導 曾因多次酒駕被罰60多萬元的新竹縣民賴明全,前天酒駕發生擦撞,又被警方依法移送,他談到這幾年來因貪杯受罰,直說下次喝了酒就不再開車了。 法界人士指出,一般酒駕法院大多判3到6個月,得易科罰金,以每天900元計,一個月就要27000元,換算賴明全這次至少要被罰8萬到16萬,但他是累犯,法官可能重判,且不准易科罰金,判他入獄,達到警告目的。 新竹縣警局竹北分局說,前天傍晚6時許,賴明全駕車經過竹北市光明6路和梁姓男子車輛擦撞,因是小擦撞,梁當時原本希望以3000元和解,但賴明全不同意,梁報警處理。 員警到場,發現賴明全的身上有酒味,經酒測後,每公升達0.49毫克,已超過規定值,將他帶回派出所警訊時,他坦承前天中午喝了2瓶啤酒。 員警查他的前科,發現他自91年2月起,因酒後駕車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已3次,員警對他一再酒後駕車感到很好奇。 賴明全說,自從實施酒駕取締後,他被查獲好多次,罰單好像接不完,累計他因酒駕所付代價高達60多萬元,但到底被開多少張罰單,他也搞不清楚。 賴明全的前妻聽到他又喝酒,覺得並不意外,她說,賴明全喜歡喝酒,朋友找就去。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407/2/cl20.html ========================================================== 這種人渣,為什麼我們的法律,讓他一再危險駕駛而束手無策? 還有臉說「下次不敢了」,嘻皮笑臉,一點都不好笑! 想想看這種人上路,有多少家庭可能天降橫禍! 五年六十萬又如何?相對他可能闖下的禍,六十萬的代價事實上有夠便宜。而且用膝蓋想也知道這種人絕對依然故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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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以勤的大腿上
文章: 3,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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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改不了吃屎
唯有將他終身吊銷駕照才能還給大眾一個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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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沒有妳的允許,不能說「愛」, 那麼,至少我可以說「喜歡」。 是的,我喜歡妳 這一回,不請求妳的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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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7 您的住址: 北部
文章: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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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會有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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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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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酒駕一次就以公共危險罪起訴…比照白米炸彈客一次判個五年,不然罰再多的錢也沒用!!
還是會有下一次∼ 此文章於 2007-04-09 01:35 PM 被 andy110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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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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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種違規叫"無照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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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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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學北歐
依照肇事者的財產和收入來訂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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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莊
文章: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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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下次還是會說"下次不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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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有過那麼一張沙發, 但是那時候我的腿一點也不酸, 所以我走了。 等我腿酸時,再回頭, 那張沙發已經被別人搬走了............ ∼德國詩人 呂克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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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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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非常好!但也要訂最低下限來規範收入低的人。 不過... 那些高官應該不會讓這種法案通過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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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我也不知道
文章: 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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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應該沒有什用,因為他還是"能"開車 也許等這類的人撞死高官的兒女,才能讓上面的人重視~~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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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多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痴 樹不要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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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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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led手電筒來玩死酒駕人士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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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賽100%-而電腦是完全不被判罰的鬼遊戲. 小車隊倒光光.新人車手榨乾後.FIA賽事不如全面退出體育頻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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