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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新聞] 5年酒駕罰60萬 「下次不敢了」
5年酒駕罰60萬 「下次不敢了」
更新日期:2007/04/08 07:30 記者:記者彭淵燦/竹北報導 曾因多次酒駕被罰60多萬元的新竹縣民賴明全,前天酒駕發生擦撞,又被警方依法移送,他談到這幾年來因貪杯受罰,直說下次喝了酒就不再開車了。 法界人士指出,一般酒駕法院大多判3到6個月,得易科罰金,以每天900元計,一個月就要27000元,換算賴明全這次至少要被罰8萬到16萬,但他是累犯,法官可能重判,且不准易科罰金,判他入獄,達到警告目的。 新竹縣警局竹北分局說,前天傍晚6時許,賴明全駕車經過竹北市光明6路和梁姓男子車輛擦撞,因是小擦撞,梁當時原本希望以3000元和解,但賴明全不同意,梁報警處理。 員警到場,發現賴明全的身上有酒味,經酒測後,每公升達0.49毫克,已超過規定值,將他帶回派出所警訊時,他坦承前天中午喝了2瓶啤酒。 員警查他的前科,發現他自91年2月起,因酒後駕車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已3次,員警對他一再酒後駕車感到很好奇。 賴明全說,自從實施酒駕取締後,他被查獲好多次,罰單好像接不完,累計他因酒駕所付代價高達60多萬元,但到底被開多少張罰單,他也搞不清楚。 賴明全的前妻聽到他又喝酒,覺得並不意外,她說,賴明全喜歡喝酒,朋友找就去。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407/2/cl20.html ========================================================== 這種人渣,為什麼我們的法律,讓他一再危險駕駛而束手無策? 還有臉說「下次不敢了」,嘻皮笑臉,一點都不好笑! 想想看這種人上路,有多少家庭可能天降橫禍! 五年六十萬又如何?相對他可能闖下的禍,六十萬的代價事實上有夠便宜。而且用膝蓋想也知道這種人絕對依然故我。 |
狗改不了吃屎 :think:
唯有將他終身吊銷駕照才能還給大眾一個安全 :o |
還會有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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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酒駕一次就以公共危險罪起訴…比照白米炸彈客一次判個五年,不然罰再多的錢也沒用!!
還是會有下一次∼ |
有種違規叫"無照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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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學北歐
依照肇事者的財產和收入來訂罰金... |
他下次還是會說"下次不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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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非常好!但也要訂最低下限來規範收入低的人。 不過... 那些高官應該不會讓這種法案通過吧... |
引用:
這應該沒有什用,因為他還是"能"開車 也許等這類的人撞死高官的兒女,才能讓上面的人重視~~唉 |
用led手電筒來玩死酒駕人士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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