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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Y.N.H.S
文章: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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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爆]你家附近有這樣的人嗎?
先說說我自己的經歷吧!
從小到大一直是居住在學校眷舍的我,去年在亡父之前學校收回眷舍後, 加上我結婚在即,我們兩夫妻都有固定的工作之後,在朋友的幫助之下, 頂下他的房子,不料竟是惡夢的開始....... 從房屋裝修開始,家中由於工人進出頻繁,我們又都在工作,所以監工的 工作就落在亡父與母親的肩上,那時就常發覺家中朋友遺留下來的東西不 自覺的短少,本以為是工人手腳不乾淨,後來工人與母親竟發現鄰居竟大 剌剌的走進家門裡,將物品一項項搬出。(其中,查證朋友並無允諾) 後來,母親婉轉的向鄰居表示物品屋主皆會取回,鄰居才將物品還回。 [迷之聲:幹嘛!又不是抄家!] 第二,也就是促使我忍無可忍的引爆點,「停車問題」 家中由於位在老舊社區,巷道難免狹窄,又加上家家皆車,從一居住開始, 每到下班時,車子一停妥,就會有人來"關切",甚至是斥喝,要求我們不得 停在此處,說待會有車要停....等等。但是,經過一番不堪的過程,終於掙 得了立車之處(至少面前不敢再說些什麼!) 但是,昨日晚間發現鄰居車"緊緊"地靠在我的車前! [迷之聲:不誇張,我的霧燈都歪了!這還不緊嗎?] 老婆,拿著雨傘站在鄰居門口提醒能否稍微移動車子,鄰居頓時怒火中燒, 連頭也不抬地說:「你們夫妻啦,你們還沒搬來前我們就是這樣停的,大家 都停的好好的…@$%&*」絲毫沒有移車的動作!我在一旁看到真是怒不可遏! 轉身就拿出相機將兩車"相交"的照片照下,閃光燈在雨夜中十分耀眼,心情卻在 同時落到了谷底…… [迷之聲:這是文言的講法,事實上我的觀感是TMDB…] 後記:這才是我寫此文的重點…… 1.怎麼在黑夜中拍的清楚金屬物體呢?(因為昨天用A1拍出來是烏丫丫的一片 )2.昨天害我心情沈重了一晚,結果害我租了新警察故事來看,害我們夫妻到12才睡, 不過還蠻好看的! ![]() 3.[自爆]是後加的,只是為了欺騙大家進來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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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人生下半局 紀念我的老爹.. (真)父子情深! 大口喝酒;用力讀書 此文章於 2005-03-11 12:11 PM 被 superher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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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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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拿東西的鄰居倒是沒有,
會佔停車位的, 一大堆人喔, 我以前住在板橋的老社區中, 一大堆人佔住馬路當停車位, 還有住一樓的佔了三個位子, 住五樓的,佔了對面馬路的一個位置, 有別人停就來吵架, 甚至有別人的小狗尿尿在車輪上, 都要去和別人吵架, 叫警察嗎 ? 一點用都沒有. 直到後來有一次, 某一家沒有停車的人, 小孩跟討債的人有糾紛, 半夜被討債公司放火燒機車, (火勢沒有很大, 只是火勢很接近停放的汽車), 大家伙驚嚇一場後, 突然沒有人吵停車位了. 我不是建議你作什麼, 只是讓你學習一下而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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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3,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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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你的DC是否有可週光圈快門的功能?
準備大支手電筒,照著你要拍的地方 然後視情況要不要開閃光燈(像我都是不開) 然後把光圖調到最大, 快門調到0.2秒~1秒之間(這要看個人的防手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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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只能回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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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Y.N.H.S
文章: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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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屋主剛好是某大學法律係高材生給我的回信如下:
如果車子緊貼致無法正常使用,經要求移車而無正當理由不移走者,有可能構成刑法第349 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 以下罰金。民事部分可能構成侵權行為,依民法第184條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 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違反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因而可請求損害賠償; 另妨害車子之正常使用,亦可依民法第767條行使物上請求權,請求排除侵害。(夠嚇人吧 ) 以上供參考,不要說是我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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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人生下半局 紀念我的老爹.. (真)父子情深! 大口喝酒;用力讀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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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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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您是不是在台北市...........
是的話...... 唉......... 巷道馬路有些垃圾就會當成是他家的!!!! 該硬, 就要硬!! 同車如果鄰居機機歪歪, 直接告訴他..... "路邊, 抱歉不是你家的, 還有, 我的車出了什麼問題, 我就找你!!! "有些垃圾, 友善對待, 反而會被騎到頭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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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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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你家
文章: 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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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ㄉ方法就是............騎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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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erator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的某一角
文章: 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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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
我們這邊巷子內也是有一戶在公共道路上擺了"50盆"的花花草草, 佔據的位置,那已經可以停一台車了... (擺個一兩盆, 美化環境, 我想不會有人說什麼) 也有自己用磚頭一塊一塊圍起來一個車位, 當作自己私人的車位.. 最近打算都給它拍起來, 直接請有關單位處理 ![]() 可以再自私點沒關係, 我們先請公權力來調解一番 不行的話, 咱們看著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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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都不管, 只管 do it
此文章於 2005-03-12 09:21 AM 被 紅頭安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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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桃園
文章: 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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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家這邊就是有人拿花盆 老舊機車來佔位置停汽車~~長年下來~~ 前陣子竟然有公務單位拿油漆(斑馬線那種白漆) 來我家這附近常被人家霸佔的位置 畫上"公用"兩字 看了真是好爽~~~ 對方還是當老師的人勒 長期霸佔公用空間~~~ 應該是有人報警還是向哪個單位反應?才會有人來做這樣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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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母身體健康是我工作之最大動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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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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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公用」只是畫好看的,一樣給你佔下去,還是沒人敢停! 起碼我們整條巷子都畫上「公用」車位,每天停的車還是哪幾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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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Y.N.H.S
文章: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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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為我家不是住在台北市,附近走遠一點都有車位可停!
也想過息事寧人,尤其我夫妻倆都是擔任教職工作,實在不願意招惹是非! 但是,每次當我可能只是因為暫停而招致白眼時,心中的"惡魔"不免就會跑出來了! ps.等一會我再將照片補上,沒想到還蠻清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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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人生下半局 紀念我的老爹.. (真)父子情深! 大口喝酒;用力讀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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