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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_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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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4,331
Exclamation 取締交通違規 員警不得"來陰的"

這是今天看到的新聞..POST上來給大家看看

許多民眾常有被交通警察開單舉發而不自知,以及發現員警在轉彎角落或是大樓照相舉發的經驗,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昨日下令,即日起,員警執行交通違規取締勤務應以顯明公開方式為之,不得以隱蔽方式照相執行違規取締,以免引起民眾不良反應。

  根據警察機關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規定,員警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之。然而長久以來,員警為了爭取時效和績效,往往擴大解釋,四處躲藏照相舉發,尤其許多駕駛人違規停車,人還在車上,員警只照相舉發,未予以規勸,使得許多違規者往往等到收到罰單後,才知道自己違規。

  交通大隊指出,所謂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的情況包括有:汽車駕駛者闖紅燈或平交道;搶越行人穿越道;違規停車而駕駛人不在場;不服指揮稽查而逃逸或聞消防、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而不立即避讓者及快車道動態違規、超速違規等情形。

  警界人士承認,員警未依規定逕行舉發情形相當普遍,更惹來許多民怨,然而在爭取績效的誘因之下,上級仍然放縱員警繼續為之,尤其許多員警常躲在角落攔截舉發,不僅容易造成違規者因緊張而肇事,更嚴重威脅執勤員警本身的安全。

  台北市交通大隊顧慮員警有違規行事之虞,下令從即日起,所屬員警執行交通違規取締勤務應以顯明公開方式為之,以免引起民眾不良反應。
     
      
__________________
.......................
舊 2001-08-20, 07:44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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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_1976離線中  
deepsky
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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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A shell in Kaohsiung
文章: 4,399
果然是選擇性抓違規.
業績實在是好做.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簽成作文, 貼標貼成秀圖, 這就是顛倒眾生.
舊 2001-08-20, 07:53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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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psky離線中  
Charlie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San Jose, CA
文章: 1,264
Re: 取締交通違規 員警不得"來陰的"

講是這麼講了,可是台北那些“賊”總是很賤,我看為了他們的績效,還是會繼續當躲在暗處的賊吧!!

基本上要從制度著手吧!!不然這都只是空談啦!!
看來那個跑步的為了選舉還真是什麼都會做啊!!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dr_1976
這是今天看到的新聞..POST上來給大家看看

許多民眾常有被交通警察開單舉發而不自知,以及發現員警在轉彎角落或是大樓照相舉發的經驗,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昨日下令,即日起,員警執行交通違規取締勤務應以顯明公開方式為之,不得以隱蔽方式照相執行違規取締,以免引起民眾不良反應。

  根據警察機關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規定,員警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之。然而長久以來,員警為了爭取時效和績效,往往擴大解釋,四處躲藏照相舉發,尤其許多駕駛人違規停車,人還在車上,員警只照相舉發,未予以規勸,使得許多違規者往往等到收到罰單後,才知道自己違規。

  交通大隊指出,所謂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的情況包括有:汽車駕駛者闖紅燈或平交道;搶越行人穿越道;違規停車而駕駛人不在場;不服指揮稽查而逃逸或聞消防、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而不立即避讓者及快車道動態違規、超速違規等情形。

  警界人士承認,員警未依規定逕行舉發情形相當普遍,更惹來許多民怨,然而在爭取績效的誘因之下,上級仍然放縱員警繼續為之,尤其許多員警常躲在角落攔截舉發,不僅容易造成違規者因緊張而肇事,更嚴重威脅執勤員警本身的安全。

  台北市交通大隊顧慮員警有違規行事之虞,下令從即日起,所屬員警執行交通違規取締勤務應以顯明公開方式為之,以免引起民眾不良反應。
__________________
曾幾何時,黑咖啡已經慢慢取代了思念的空間.
舊 2001-08-20, 07:58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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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ie離線中  
deepsky
Elite Member
 
deepsk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A shell in Kaohsiung
文章: 4,399
有沒有誰知道, 員警抓交通違規來陰的這種違規, 可不可以檢舉? 要向誰檢舉? 需不需要拍照存證?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簽成作文, 貼標貼成秀圖, 這就是顛倒眾生.
舊 2001-08-20, 08:05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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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psky離線中  
songtyng
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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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1,548
既然下令了,這種事情應該就會減少吧!
舊 2001-08-20, 08:09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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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tyng離線中  
Justi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1999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99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ongtyng
既然下令了,這種事情應該就會減少吧!


2~4 月之間吃了三張超速罰單 (5x~6xKM) 都是被偷拍的,
這錢不知該向誰討....
舊 2001-08-20, 08:31 PM #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ustin離線中  
pcyen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509
大家也來"反取締"
拿相機拍躲在牆角的員警, 再向台北市政府反應
舊 2001-08-20, 08:36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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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yen離線中  
Jacky_2k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中綠色走廊
文章: 410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ustin


2~4 月之間吃了三張超速罰單 (5x~6xKM) 都是被偷拍的,
這錢不知該向誰討....


超速本來就是不好的,6x被照還說得過去,不過連5x都被照實在是XXX,還好我不是住在台北,否則罰單數絕對比你還多...
舊 2001-08-20, 08:49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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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_2k離線中  
Justi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1999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99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acky_2k


超速本來就是不好的,6x被照還說得過去,不過連5x都被照實在是XXX,還好我不是住在台北,否則罰單數絕對比你還多...


慘的是罰單密集寄來, 根本連悔改的機會都沒有.
6xKM, 125cc 油門一催哪可能啊, 乾脆把機車改一下, 每台最高速度不超過60KM 不是更好.

1200 x 3= $3600
舊 2001-08-20, 09:30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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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n離線中  
四次元
Major Member
 
四次元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272
也許這則新聞只是交通大隊拿來騙騙民眾,安撫一下而已
那些賊還是會偷偷摸摸躲在暗處耍劍....
舊 2001-08-20, 09:54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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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元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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