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取締交通違規 員警不得"來陰的"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39569)
|
|---|
取締交通違規 員警不得"來陰的"
這是今天看到的新聞..POST上來給大家看看
許多民眾常有被交通警察開單舉發而不自知,以及發現員警在轉彎角落或是大樓照相舉發的經驗,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昨日下令,即日起,員警執行交通違規取締勤務應以顯明公開方式為之,不得以隱蔽方式照相執行違規取締,以免引起民眾不良反應。 根據警察機關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規定,員警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之。然而長久以來,員警為了爭取時效和績效,往往擴大解釋,四處躲藏照相舉發,尤其許多駕駛人違規停車,人還在車上,員警只照相舉發,未予以規勸,使得許多違規者往往等到收到罰單後,才知道自己違規。 交通大隊指出,所謂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的情況包括有:汽車駕駛者闖紅燈或平交道;搶越行人穿越道;違規停車而駕駛人不在場;不服指揮稽查而逃逸或聞消防、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而不立即避讓者及快車道動態違規、超速違規等情形。 警界人士承認,員警未依規定逕行舉發情形相當普遍,更惹來許多民怨,然而在爭取績效的誘因之下,上級仍然放縱員警繼續為之,尤其許多員警常躲在角落攔截舉發,不僅容易造成違規者因緊張而肇事,更嚴重威脅執勤員警本身的安全。 台北市交通大隊顧慮員警有違規行事之虞,下令從即日起,所屬員警執行交通違規取締勤務應以顯明公開方式為之,以免引起民眾不良反應。 |
果然是選擇性抓違規.
業績實在是好做. |
Re: 取締交通違規 員警不得"來陰的"
講是這麼講了,可是台北那些“賊”總是很賤,我看為了他們的績效,還是會繼續當躲在暗處的賊吧!!
基本上要從制度著手吧!!不然這都只是空談啦!! 看來那個跑步的為了選舉還真是什麼都會做啊!! 引用:
|
有沒有誰知道, 員警抓交通違規來陰的這種違規, 可不可以檢舉? 要向誰檢舉? 需不需要拍照存證?
|
既然下令了,這種事情應該就會減少吧!
|
引用:
2~4 月之間吃了三張超速罰單 (5x~6xKM) 都是被偷拍的, 這錢不知該向誰討.... |
大家也來"反取締"
拿相機拍躲在牆角的員警, 再向台北市政府反應 |
引用:
超速本來就是不好的,6x被照還說得過去,不過連5x都被照實在是XXX,還好我不是住在台北,否則罰單數絕對比你還多... |
引用:
慘的是罰單密集寄來, 根本連悔改的機會都沒有. 6xKM, 125cc 油門一催哪可能啊, 乾脆把機車改一下, 每台最高速度不超過60KM 不是更好. 1200 x 3= $3600 |
也許這則新聞只是交通大隊拿來騙騙民眾,安撫一下而已
那些賊還是會偷偷摸摸躲在暗處耍劍.... |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40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