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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os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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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303
關於真品平行輸入也就是俗稱水貨的問題

請問現在買一些DVD和Game如果不是代理商而是真品平行輸入也就是俗稱水貨,我們

消費者到底會不會犯法,這和網路郵購外國的如一區DVD有沒有犯法,最近買東西都很

擔心這問題,因為照這條今年七月發佈的新著作權法規定,依「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

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即指水貨)者,視為侵害著作權之行為」條文辦理,

最高可處3年有期徙刑,及併科新台幣150萬元的罰金,實在很恐怖,為了省幾百元被人

抓去關很不划算,但有個很大問題我也是買原版怎麼會犯這麼嚴重的法,感覺好像被

一些財團欺負了.
     
      
舊 2003-09-14, 09:50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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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osmh離線中  
su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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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回覆: 關於真品平行輸入也就是俗稱水貨的問題

沒錯 現在是下載mp3合法,購買正版違法的時代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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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3-09-14, 09:56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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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離線中  
oreokhc
Power Member
 
oreokhc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101
文章: 569
那就只好遵守台灣的法令囉....

我第一次那麼想守法ㄝ.....我來亂的
__________________
CPU - Intel C2D E8400                                
Cooler - Thermalright HR-01+ ADDA 12cm
MB -
ASUS P5QL-E                                      
RAM - Transcend DDRII 800 D9GMH 2G*2                      
VGA - MSI 4670 DDR3 512MB                              
HD - WD 萬轉小暴龍 36G*1 ; WD 1TB ; Seagate 7200.10 320G*3 NCQ      
Opt. Storage - Benq DW1640 ; Lite-On 52x combo
LCD - DELL 2408WFP
Speaker -
Altec Lansing MX-5021
Case -
Lian-Li PC-60B plusII
PSU - NS-600 600W
Mouse -
Logitech MX-510
Keyboard -
Logitech 銀幻手
舊 2003-09-14, 11:08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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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okhc離線中  
centermalls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01
Angry 回覆: 關於真品平行輸入也就是俗稱水貨的問題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egosmh

「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即指水貨)者,視為侵害著作權之行為」


真品平行輸入跟水貨是劃上等號嗎?
這裡指的輸入因該是指自行輸入商品而販售圖利吧
跟國外購買或自己帶回來純自用並不違法
這不是從有真品平行輸入就已經如此規定了

納悶....
舊 2003-09-17, 02:11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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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malls離線中  
skyfox25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59
Smile

關於這個問題,我請教過智慧財產權研究所的老師,
他的回答是,首先,不論是自用或是販售,
只要同一樣商品攜帶超過五份,就算是違法,應該盡量避免。
不過,因為這項罪名是告訴乃論,
所以如果你不是大張旗鼓的販售,
應該沒有外國廠商會為了小量的產品越洋來告你的......
所以原則上我們還是可以安心的買啦!
別擔心......
舊 2003-09-17, 02:49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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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fox25離線中  
Casval
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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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Side-3
文章: 2,575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kyfox25
關於這個問題,我請教過智慧財產權研究所的老師,
他的回答是,首先,不論是自用或是販售,
只要同一樣商品攜帶超過五份,就算是違法,應該盡量避免。
不過,因為這項罪名是告訴乃論,
所以如果你不是大張旗鼓的販售,
應該沒有外國廠商會為了小量的產品越洋來告你的......
所以原則上我們還是可以安心的買啦!
別擔心......


告的都是台灣廠商,所以才安不了心
__________________
諸君!自らの道を拓くため,難民のための政治を手に入れるために!
あと一息!諸君らの力を私に貸していだきたい!
そして私、、、父ジオンの元に召されるであろう!
舊 2003-09-17, 05:11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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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val離線中  
LUCIANO
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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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十
文章: 272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kyfox25
關於這個問題,我請教過智慧財產權研究所的老師,
他的回答是,首先,不論是自用或是販售,
只要同一樣商品攜帶超過五份,就算是違法,應該盡量避免。
不過,因為這項罪名是告訴乃論,
所以如果你不是大張旗鼓的販售,
應該沒有外國廠商會為了小量的產品越洋來告你的......
所以原則上我們還是可以安心的買啦!
別擔心......


請教skyfox25兄臺.是[同一樣商品攜帶超過五份].亦或[總共商品攜帶五份]?
這好像與之前所討論的不大一樣.感覺還是有些模糊!
__________________
做個快樂的僕人.
不要做背重擔的牛馬!
舊 2003-09-17, 05:59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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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IANO離線中  
jeff6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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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灣屏東
文章: 2,563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UCIANO
請教skyfox25兄臺.是[同一樣商品攜帶超過五份].亦或[總共商品攜帶五份]?
這好像與之前所討論的不大一樣.感覺還是有些模糊!


應該是同一樣商品攜帶不超過5份...另外還有商品總額不能超過台幣30000
如果是自己從國外帶回來的話...除非你一副作賊心虛的樣子...
要不然就算你一整個皮箱都帶DVD也不一定會被海關欄下來...
至於從國外網購的話就要注意了如果超過5張的話很有可能就被沒收了...
另外...外國廠商不會來台灣抓你...因為他們賺到錢啦...
會抓你的是那些台灣不長進的濫廠商...
如果你是買來自用的話...就沒問題了...
如果你買來後有販售的行為...那怕是二手片只要你賣一塊錢...就算是營利...
那你就違反著作權法了...
自己小心點吧!!!
__________________
Money
It can buy a House ,But not a Home
It can buy a Bed,But not Sleep
It can buy a Clock,But not Time
It can buy you a Book,But not Knowledge
It can buy you a Position,But not Respect
It can buy you Medicine,But not Health
It can buy you Blood,But not Life


So you see money isn't everything.
I tell you all this because I am your Friend,
and as your Friend I want to take away your pain and suffering.....
so send me all your money and I will suffer for you.
A truer Friend than me you will never find.


CASH ONLY PLEASE
舊 2003-09-17, 06:23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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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641125離線中  
thc888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縣
文章: 1,235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UCIANO
請教skyfox25兄臺.是[同一樣商品攜帶超過五份].亦或[總共商品攜帶五份]?
這好像與之前所討論的不大一樣.感覺還是有些模糊!

最近對於"著作權法"這個問題困擾不已,因為就"著作權法"字面上的解釋,確實是有其"模糊"地帶

第八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
三、 輸入未經著作財產權人或製版權人授權重製之重製物或製版物者。
四、 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者。
第八十七條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前條第四款之規定,不適用之:
三、 為供輸入者個人非散布之利用或屬入境人員行李之一部分而輸入著作原件或一定數量重製物者。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一定數量,由主管機關另定之。


依其字面上的解釋:
1.如果是出國帶回,而且是"自用"是可以的
2.因為網購並不在"第八十七條之一 "所規定之範圍,所以有觸法之風險

不過,至此問題就來了,何謂"一定數量"?因為我查過"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網站,並未看到相關的規定,或補充說明,因此"數量"仍然是一個模糊地帶
舊 2003-09-17, 06:26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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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c888離線中  
kvein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竹北
文章: 518
美國一區的原版在台灣被代理商視為盜版
舊 2003-09-17, 11:06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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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vein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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