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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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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姦無罪高招~~!?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61122/994137/ 總言之就是,說要和解,和解書上寫給一筆對方會心動的金額 再叫對方去撤告 然後不履行和解書就好了   用法律上[同一個証據不能提告2次]方式來讓自己解除公訴刑責改走民事 跟對方說 [你一定要上法院告我,然後撤告] 反正民事就跟你慢慢玩 重點是一定會提出多期分期付款 (因為這樣才能不用付後面的錢,會意思意思付個第一筆來取得信任 ! 傻) 所以很多人肇事(車禍之類)都說不要報警來和解~ 千萬不要啊!! 
				__________________ -------- 提醒您,每日點10個AD 管告 舉指之勞   此文章於 2016-11-22 01:19 AM 被 yyets 編輯. | |||||||
|  2016-11-22, 01:15 AM
			
			
	#1 |   | 
|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 高招? 日本人不知行情,被律師唬了 通姦罪民事賠,在實務上不可能這麼高的 人妻老公賺到兩百萬,這頂綠帽值得的,老婆嘛?變了心回不來就送給他好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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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1-22, 01:43 AM
			
			
	#2 |   |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219
					
				 | 通姦無罪,女票女支有理   
				__________________ 我期待的不是穴 而是有妳的洞舔 我期待的不是液 而是和妳的慾奸 我期待煙花漫天 我可以永遠不怕妳捉奸 我期待的不是一句抱歉 | 
|  2016-11-22, 01:58 AM
			
			
	#3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23
					
				 | 軍人妻抓**索800萬 法官判暴利免付 2013/5/19自由時報 被逼簽800萬本票 〔記 者蔡彰盛/竹市報導〕名下擁有13筆土地房產的謝姓海軍士官長,跟小三開房間遭林姓妻子抓**,不得不簽下800萬元本票與200萬元精神賠償金;士官長事 後反悔,指妻利用他從軍「涉世未深」且急迫之際逼簽本票,聲請本票債權不存在。新竹地院法官認定,妻此舉確屬「暴利行為」,這張本票債權應以30萬元為合 適,判士官長勝訴,保住770萬元。 謝姓士官長指控,100年9月17日深夜,妻夥同徵信社及員警,赴桃園縣龜山鄉「樂葳總裁行館」查獲他 和女友共處一室,被帶往派出所,但他與女友只是開房間唱歌,並不承認通姦。妻卻找律師與多名徵信社人員,強逼他簽下800萬元本票,另給付200萬元精神 賠償,還語帶恫嚇︰「若不接受,就告知部隊長官,讓**情曝光! 」士官長擔心遭受懲處,工作及退休金不保,且使家人蒙羞,被迫簽下本票。 士官長指稱,當晚10點多被帶到警局,迄隔天凌晨2點簽本票及協議書,前後僅約4小時,妻顯然利用他因東窗事發、心神未定,且深夜思慮不清時,趁機要他簽協議書與本票。妻則反擊,指當天先生還到派出所對面買飲料,坐在警用機車上納涼,怎可能「急迫、思慮不清」? 本票債權30萬合適 法官認為,士官長名下雖有多筆土地房產,但已過戶給母親,且800萬元非其財力所能負擔,也比一般通姦事件中,法院所判的賠償金額高太多,客觀上,本票金額已失公平。 ------------------------------------------------------ 這已有前例可循,翻盤機會頗大 話說這人妻美女似乎比長笛人妻還優阿 | 
|  2016-11-22, 02:57 AM
			
			
	#4 |   | 
|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假面騎士大本營 
					文章: 1,598
					
				 | 除非有強制力, 不然對方不付, 再多律師見證也沒用吧? @@a 不過坦白說, 老婆被人家給ooxx了, 結果要拿和解金還得照對方的指示做, 這對我來說就已經是裡子面子全沒了... | 
|  2016-11-22, 06:29 AM
			
			
	#6 |   |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演藝圈 
					文章: 240
					
				 | 日本法律不是財產要全部給妻子? 所以日男以為付幾百萬讓事情不要爆發算便宜的吧。 | 
|  2016-11-22, 08:35 AM
			
			
	#7 |   | 
|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599
					
				 | 引用: 
 民事賠多少是一回事,案件一開始就不是民事 重點是,你要怎麼變成民事賠? 通姦還是公訴 , 一開始如果只講200叫他撤 , 也許不會成功變成民事吧 而且已經給200,後面要靠民事拿就不容易了 我想這個男的從開始認識到現在,在老婆身上也花了不少 還有失去面子的問題 700萬絕對不會少 當然這個老婆是不能要了,應該要現金全拿到了再撤告吧 所以日本男,花了200,變成無公訴罪又可以跟女的逍遙   女的看起來好像是真的長的不錯,不過...女表子就算了 
				__________________ -------- 提醒您,每日點10個AD 管告 舉指之勞   此文章於 2016-11-22 09:40 AM 被 yyets 編輯. | |
|  2016-11-22, 09:38 AM
			
			
	#8 |   | 
|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 引用: 
 你搞錯了通姦罪是告訴乃論 通常可以告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日本董座不了解台灣法律,民事賠沒有這個行情 官司打下去,很大機會只賠幾十萬 不管通姦罪是否輕罪,最後成立定讞幾乎是緩刑或易科罰金 日本人重視名譽,也許交代律師就是不要留有刑事前科 還有,請再看一次新聞內容,和解後怕對方反悔仍可提告,但又不想賠太多 才會用這招先用二百萬前金讓人妻老公提告後再撤告 我的看法是,台灣通姦罪的民事賠償,這個老公是賺到的 絕對不是高招的理由,在台灣有幾人會用二百萬來和解的? PS:再補充一點,所謂的公訴罪正確說法是非告訴乃論,這是沒得撤告的 | |
|  2016-11-22, 10:12 AM
			
			
	#9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346
					
				 | 小日本:200萬收一個美人妻博士下屬,值   | 
|  2016-11-22, 10:16 AM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