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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ets 2016-11-22 01:15 AM

通姦無罪高招~~!?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61122/994137/

總言之就是,說要和解,和解書上寫給一筆對方會心動的金額
再叫對方去撤告

然後不履行和解書就好了 :stupefy:

用法律上[同一個証據不能提告2次]方式來讓自己解除公訴刑責改走民事
跟對方說 [你一定要上法院告我,然後撤告]
反正民事就跟你慢慢玩

重點是一定會提出多期分期付款
(因為這樣才能不用付後面的錢,會意思意思付個第一筆來取得信任 ! 傻)


所以很多人肇事(車禍之類)都說不要報警來和解~

千萬不要啊!!

sclee 2016-11-22 01:43 AM

高招?

日本人不知行情,被律師唬了

通姦罪民事賠,在實務上不可能這麼高的

人妻老公賺到兩百萬,這頂綠帽值得的,老婆嘛?變了心回不來就送給他好了


引用:
一般通姦案的附帶民事精神損害賠償,求償金額雖然有高達上百萬元者,但是實務上法官判賠金額多半在30萬至50萬元間,超過這個數字的很少見。

2013-5-19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黃立翔/綜合報導〕
知名歌手潘越雲97年被爆和黃姓男子偷情,被丈夫捉**在床,全案經檢方依通姦罪起訴。當時她先生提起附帶民事賠償,向潘越雲及黃男求償精神撫慰金800萬元,後改為750萬元,堪稱是史上最貴的紅杏。後來士林地院判潘女的「小王」3個月徒刑,民事部分則判賠30萬。

內衣知名品牌「曼黛瑪璉」的千金黃女,96年與已婚蘇姓醫師外遇,並在台中市汽車旅館開房間,被醫師妻子報警捉**,事後求償300萬元,最後法官判黃女應賠償50萬元。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神經外科林姓主治醫師,與三軍總醫院住院陳姓女醫師發生婚外情,林妻控告兩人侵害婚姻權,求償200萬元,台北地院判兩人應連帶賠償100萬元。

http://blog.yam.com/nfugenderlaw/article/63162308

polar168 2016-11-22 01:58 AM

通姦無罪,女票女支有理 :laugh:

新生活 2016-11-22 02:57 AM

軍人妻抓**索800萬 法官判暴利免付
2013/5/19自由時報
被逼簽800萬本票
〔記 者蔡彰盛/竹市報導〕名下擁有13筆土地房產的謝姓海軍士官長,跟小三開房間遭林姓妻子抓**,不得不簽下800萬元本票與200萬元精神賠償金;士官長事 後反悔,指妻利用他從軍「涉世未深」且急迫之際逼簽本票,聲請本票債權不存在。新竹地院法官認定,妻此舉確屬「暴利行為」,這張本票債權應以30萬元為合 適,判士官長勝訴,保住770萬元。

謝姓士官長指控,100年9月17日深夜,妻夥同徵信社及員警,赴桃園縣龜山鄉「樂葳總裁行館」查獲他 和女友共處一室,被帶往派出所,但他與女友只是開房間唱歌,並不承認通姦。妻卻找律師與多名徵信社人員,強逼他簽下800萬元本票,另給付200萬元精神 賠償,還語帶恫嚇︰「若不接受,就告知部隊長官,讓**情曝光! 」士官長擔心遭受懲處,工作及退休金不保,且使家人蒙羞,被迫簽下本票。

士官長指稱,當晚10點多被帶到警局,迄隔天凌晨2點簽本票及協議書,前後僅約4小時,妻顯然利用他因東窗事發、心神未定,且深夜思慮不清時,趁機要他簽協議書與本票。妻則反擊,指當天先生還到派出所對面買飲料,坐在警用機車上納涼,怎可能「急迫、思慮不清」?

本票債權30萬合適

法官認為,士官長名下雖有多筆土地房產,但已過戶給母親,且800萬元非其財力所能負擔,也比一般通姦事件中,法院所判的賠償金額高太多,客觀上,本票金額已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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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有前例可循,翻盤機會頗大

話說這人妻美女似乎比長笛人妻還優阿

人生 2016-11-22 04:02 AM

但日男那個金額是找律師來談的和解條件
日男如果翻盤成功,那以後連律師的見證不就也都不能相信

maskedrider555 2016-11-22 06:29 AM

除非有強制力, 不然對方不付, 再多律師見證也沒用吧? @@a

不過坦白說,

老婆被人家給ooxx了, 結果要拿和解金還得照對方的指示做, 這對我來說就已經是裡子面子全沒了...

CDancer 2016-11-22 08:35 AM

日本法律不是財產要全部給妻子?
所以日男以為付幾百萬讓事情不要爆發算便宜的吧。

yyets 2016-11-22 09:38 AM

引用:
作者sclee
高招?

日本人不知行情,被律師唬了

通姦罪民事賠,在實務上不可能這麼高的

人妻老公賺到兩百萬,這頂綠帽值得的,老婆嘛?變了心回不來就送給他好了


民事賠多少是一回事,案件一開始就不是民事
重點是,你要怎麼變成民事賠? 通姦還是公訴 ,
一開始如果只講200叫他撤 , 也許不會成功變成民事吧
而且已經給200,後面要靠民事拿就不容易了

我想這個男的從開始認識到現在,在老婆身上也花了不少
還有失去面子的問題
700萬絕對不會少

當然這個老婆是不能要了,應該要現金全拿到了再撤告吧

所以日本男,花了200,變成無公訴罪又可以跟女的逍遙 :D


女的看起來好像是真的長的不錯,不過...女表子就算了

sclee 2016-11-22 10:12 AM

引用:
作者yyets
民事賠多少是一回事,案件一開始就不是民事
重點是,你要怎麼變成民事賠? 通姦還是公訴 ,
一開始如果只講200叫他撤 , 也許不會成功變成民事吧
而且已經給200,後面要靠民事拿就不容易了

我想這個男的從開始認識到現在,在老婆身上也花了不少
還有失去面子的問題
700萬絕對不會少

當然這個老婆是不能要了,應該要現金全拿到了再撤告吧

所以日本男,花了200,變成無公訴罪又可以跟女的逍遙 :D


女的看起來好像是真的長的不錯,不過...女表子就算了

你搞錯了通姦罪是告訴乃論

通常可以告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日本董座不了解台灣法律,民事賠沒有這個行情
官司打下去,很大機會只賠幾十萬

不管通姦罪是否輕罪,最後成立定讞幾乎是緩刑或易科罰金

日本人重視名譽,也許交代律師就是不要留有刑事前科

還有,請再看一次新聞內容,和解後怕對方反悔仍可提告,但又不想賠太多
才會用這招先用二百萬前金讓人妻老公提告後再撤告

我的看法是,台灣通姦罪的民事賠償,這個老公是賺到的

絕對不是高招的理由,在台灣有幾人會用二百萬來和解的?

PS:再補充一點,所謂的公訴罪正確說法是非告訴乃論,這是沒得撤告的

k2島民 2016-11-22 10:16 AM

小日本:200萬收一個美人妻博士下屬,值 :hung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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