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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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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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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紀的小孩正好是橫衝直撞的時期
而大人竟然沒有牽著手過馬路. ![]() 我自己帶小孩出門,只要是馬路絕不會讓他自己走.太危險了. 這下看阿姨要怎麼跟男童父母交代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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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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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沒有手應該要讓哥哥牽弟弟比較好,那台肇事輛也開太快了
我不相信只有50公里,三個人以上走在斑馬線最好會看不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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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於 2015-05-31 01:21 AM 被 lana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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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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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車輛速度有問題
那樣子過馬路,是沒有紅綠燈嗎? 不應該讓弟弟下嬰兒車自己過馬路⋯ 錯誤行為一連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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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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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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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紅綠燈~~
看起來是闖紅燈~~ 因為對向機車開車燈在路口動都沒動 但在班馬線上行人有絕對路權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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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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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嚇人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31000013-260402 這篇新聞的文字敘述應該比較靠譜 不知道他這樣走是否有算行人的帝王條款? 但是再多錢也買不回命了 r.i.p 看那個車速真的是過快 有點誇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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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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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實在太沒警覺性了,我兒子過馬路一率牽手或是抱著,絕對不會讓他自己走,小男孩R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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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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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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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閃黃燈路口法律說是要減速,但實務上頂多作到收油門減速,以時速60通過路口,收油大約只會降到58,兩歲小孩被這樣撞照樣死亡。 行人帝王條款只是讓汽車駕駛倒楣而已,實際上不可能閃過,除非行人不衝過馬路。 另外,在車後面是什麼都看不見的,所以從車後面出來時,都必須再一次確認路況,台灣人普遍沒有看不到就等於危險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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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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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這個應該是直接衝撞不是倒車 我也開車 但沒他開那麼快 我經過路口或看到路旁斑馬線附近有站人都會減速 我也沒說速限內不會死 不過這個真的沒在看路的太誇張 跟我之前騎腳踏車被撞也是(我還是停好好他從後面直接把我請起來那種) 對方一開始說我穿太黑 我拿起pi的車衣看 好歹買了四五千元雖是深色系但後面明顯一大條反光條(不愧是日本製第一大品牌) 再來安全帽燈光閃都我都有 所以這全部都是對方推拖之詞 講一句比較沒禮貌的 就算大白天如果開車都維持那種死人樣照樣會出事 就連幾乎是絕對路權的火車司機開車也是戰戰兢兢了 這種一般道路的情況下豈能不更加小心? 此文章於 2015-05-31 01:59 AM 被 bigDD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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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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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簡單的說....... 事發時,駕駛應該沒看見那位小朋友,他只有注意到旁邊的大人 而大人在關注過來的車,沒去注意小朋友,所以,小朋友被撞當時,他們都沒反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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