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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77
出國買藥超量 可判10年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8%A410%E5%B9%B4

從國外寄藥品回台則不論是否超量,一律要事前申請,且一年限兩次,違者依《藥事法》最重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舊 2014-06-06, 07:17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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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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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1
殺人都沒判那麼重

引用:
刺學妹 二審認無殺人犯意輕判
【簡體版】 【打印機版】
【字號】大 中 小
【大紀元9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0日電)林姓男子被控因盜拷學妹隨身碟檔案遭解僱,竟遷怒持刀猛刺學妹。法院一審以殺人未遂罪判林5年,但高院二審認為林沒有殺人犯意,改以傷害罪判他1年6月徒刑。

根據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判決,林姓男子原與鄭姓學妹在台北一起打工賣電腦,林男因愛慕學妹,去年3月間,盜拷學妹隨身碟中的檔案,被學妹發現,報警處理。雇主發現林男行徑,將他解僱。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遷怒學妹,去年3月某日下午,拿私下拷貝的學妹租屋鑰匙,帶著木棍和水果刀潛入學妹住處等候。鄭女凌晨回到租屋,才剛進門還來不及開燈,林男就以毛衣包裹木棍,敲打鄭女頭部。鄭女倒地尖叫,林男為阻止被害人喊叫,竟將手掌插進被害人口中,並掐住被害人頸部,質問被害人「為什麼要報警」。

鄭女室友聽到哭喊聲,趕到屋外敲門,林男見形跡敗露,拿出水果刀朝鄭女胸部和手臂猛刺6刀,再跳窗逃逸。被害人遭送往醫院急救,撿回一命。

法院一審時,林男辯稱只是想嚇唬被害人,沒有殺人犯意,但法官認為,林男在被害人遭壓制後,還持水果刀刺殺被害人重要器官,確有殺人意圖,以殺人未遂罪判處林有期徒刑5年。

被告不服,提起上訴後,高院合議庭審酌被害人傷口深度不深,且被告以毛衣包覆木棍,採信被告說法,沒有殺害被害人的犯意;此外,被害人曾表示,殺人未遂最少要判處5年以上徒刑,不須讓被告付出這麼大的代價,高院合議庭因而改以傷害罪論處。

高院合議庭審酌被告已與被害人和解,賠償大部分金額,且被害人對刑度沒有太大意見,以傷害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1年6月。檢方仍可上訴。
 
舊 2014-06-06, 07:32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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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a A離線中  
藍色&憂鬱
*停權中*
 
藍色&憂鬱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Greed Island
文章: 402
擋人財路...


網路拍賣不得販售藥品
藥價非透明導致 某些地區路邊的藥局快便利商店一樣多


你們都出國順便買 那藥商代理商賺什麼

此文章於 2014-06-06 08:29 AM 被 藍色&憂鬱 編輯.
舊 2014-06-06, 08:26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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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憂鬱離線中  
a8628
Golden Member
 
a862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以勤的大腿上
文章: 3,187
看來還是殺人較划算....這是什麼鬼法條
__________________
假如沒有妳的允許,不能說「愛」,
那麼,至少我可以說「喜歡」。
是的,我喜歡妳 這一回,不請求妳的原諒。

舊 2014-06-06, 08:27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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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628離線中  
dragoncat
Master Member
 
dragonca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553
鬼島法律對財團罰的不痛不癢
對老百姓芝麻小事好像要他的命似的
舊 2014-06-06, 08:43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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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cat離線中  
marks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引用:
作者a8628
看來還是殺人較划算....這是什麼鬼法條

殺人是促進內需, 活絡台灣經濟
但跑單幫則是擋人財路, 沒被人做成消波塊就該慶幸了
舊 2014-06-06, 08:48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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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s離線中  
EV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2
花錢給吃喝當然要給俺好好看門,不然養狗是要幹嘛的?
舊 2014-06-06, 09:03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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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R離線中  
黑禾
Advance Member
 
黑禾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追尋北國之春、尋覓國境之南
文章: 489
嗯~~

看到這新聞真傻眼
蘋果底下有個回文真好:

"違者最重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算了........我去收賄好了

哭笑不得
__________________
國小的門面又改了
漂亮的兩層紅磚建築早已灰飛湮滅
大門對面的滷肉飯攤販
如今已轉型成鬍鬚張連鎖店總店

國中的舊址面目全非
改成醜陋的柏油停車場,只剩老樹在嗚咽
2005.06
醜陋的柏油停車場正拆除,老樹已無法嗚咽
2006.09
廣 告已經出現,台北新地標--京站
2011.07.04
我在君品17樓吃小外甥女的雙滿月酒
國中新校址在舊市府後方

舊市府改成當代藝術館
我還是懷念20元的市府員工午餐
怎麼全變
我的青春
我的記憶
台北還是我的 【 家 】 嗎????
舊 2014-06-06, 10:43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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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禾離線中  
dox6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536
台灣的藥事法對維護藥商的利潤是不疑餘力的吧
就看看最普通的落建生髮水就知道囉
舊 2014-06-06, 10:48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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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x6離線中  
酷鐵人
*停權中*
 
酷鐵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235
根本就是在保護台灣藥商設的法令
舊 2014-06-06, 10:52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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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鐵人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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