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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愛無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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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57
引用:
作者parislike8
思想別這麼狹隘,看篇文章轉個彎

「學生好乖,部長來給你們檢查身體」 (http://www.facebook.com/#!/notes/thorsten-lin/%E5%AD%B8%E7%94%9F%E5%A5%BD%E4%B9%96%E9%83%A8%E9%95%B7%E4%BE%86%E7%B5%A6%E4%BD%A0%E5%80%91%E6%AA%A2%E6%9F%A5%E8%BA%AB%E9%AB%94/498820863482564)

「學生好乖,部長來給你們檢查身體」


這標題好像下的有的聳動XDDDD

我進德國大學的時候,學長帶我們參觀校園

「這個黑板下的銅牌表示,XX老師在這個教室上課上到一半被納粹抓走」

「89年的時候一個學姐在這裡和警察對幹,被車子撞死了,這個銅像就是紀念她」

「68學運的時候,就是這個地方,你們學長用汽油彈打下一架警用直昇機」

這些都是真實的故事

德國的社會運動,街頭的衝組,最衝的是工會,IG Metal工會紅旗指向就是箭鋒的指向,好像舞台劇悲慘世界那樣

不過學生會跑在箭頭之前。
...

好文+N

話說民主自由這回事, 還是歐洲人玩得原汁原味啊
     
      
舊 2012-12-07, 02:38 AM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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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愛無恨離線中  
XEl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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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蓋幫~龍發堂~狐塚
文章: 129
引用:
作者tibia
引用:
作者oversky
http://bit.ly/RDvcnK
集會遊行法
第 9 條
室外集會、遊行,應由負責人填具申請書,載明左列事項,於六日前向主
管機關申請許可。

釋字第 445 提到
對此偶發性集會、遊行,不及於二日前申請者不予許可,與憲法保障人民集會自由之意旨有違,亟待檢討改進。
六天前申請 OK
兩天前申請 OK
一日前申請 不OK?
當日申請 不OK?

歹勢:偶個人認為∼還是得先申請比較好(讓社會大眾有心理準備....)
畢竟:需得考慮警備調派(時間|地點)等(說不定還得跨縣市支援....)
然而:警備,主要以∼交通管制|社會秩序(防止有心人趁機作惡)為主....

例如,您總不希望:
通勤等得臨時規劃|交通大亂|有人趁機(警力不足)∼殺人放火搶銀行等吧....

故此:
偶雖極為認同『憲法保障人民集會自由』∼且不得任意否決申請(除特殊重大事故外)
但若:
遊行等,偶個人認為:最好還是三天前申請 & 相關機關需及早準備應對並公告於民....
 
__________________

至理名言:『因為自卑∼故而自大』
同理可推:無智→傲慢;無仁→朋黨;無勇→殘暴;無德→虛偽;無恥→炫耀;....
證明:當偶推論出以上這些關聯時,就代表偶是『全無是處∼嘴炮無敵』....
r2
舊 2012-12-07, 03:24 AM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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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DN128K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314
引用:
作者XElem
歹勢:偶個人認為∼還是得先申請比較好(讓社會大眾有心理準備....)
畢竟:需得考慮警備調派(時間|地點)等(說不定還得跨縣市支援....)
然而:警備,主要以∼交通管制|社會秩序(防止有心人趁機作惡)為主....

例如,您總不希望:
通勤等得臨時規劃|交通大亂|有人趁機(警力不足)∼殺人放火搶銀行等吧....

故此:
偶雖極為認同『憲法保障人民集會自由』∼且不得任意否決申請(除特殊重大事故外)
但若:
遊行等,偶個人認為:最好還是三天前申請 & 相關機關需及早準備應對並公告於民....

你不覺得
讓一個被抗議的對象 來決定批不批準集會遊行
這種規定很蠢嗎?
舊 2012-12-07, 03:29 AM #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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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YUSHIN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3
引用:
作者Dido007
靠又怎樣

不靠又怎樣

我認為他的用詞有斟酌過,偽善,這種話不是憤怒下所會發的言詞

的確是偽善,

怎有人認為學生就該是孤立無援,獨立自主? 綁起來你比較好攻擊嗎?


你如果真的認為自已是獨立自主的個體,那你為什麼要政黨支持呢?又怎麼會覺得被攻擊呢?
舊 2012-12-07, 03:32 AM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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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YUSHIN3離線中  
XEl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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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Ele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蓋幫~龍發堂~狐塚
文章: 129
引用:
作者tibia
對此偶發性集會、遊行,不及於二日前申請者不予許可,與憲法保障人民集會自由之意旨有違,亟待檢討改進。

再歹勢:
就偶個人認知:自由定義∼以不妨礙他人自由為自由....
並非是:只要偶喜歡,有啥不可以....(除非您不會妨礙到他人)

故此:
單就『集會遊行』而言,難免會造成他人不便,某種程度來說∼也可能會妨礙到他人滴自由....
因此:
偶個人認為:為了同時顧及『遊行者權利』&『大眾權益』∼才折衷採取『事先申請』之規定....

PS:當然
所謂滴申請:偶個人認為以『通知|預告』等觀念來看較好....
主要目的是:讓相關機關 & 其他群眾∼有所準備(避免亂象重生)
PS:
以上純屬偶個人見解∼偶也無權干涉他人想法....
__________________

至理名言:『因為自卑∼故而自大』
同理可推:無智→傲慢;無仁→朋黨;無勇→殘暴;無德→虛偽;無恥→炫耀;....
證明:當偶推論出以上這些關聯時,就代表偶是『全無是處∼嘴炮無敵』....
r2
舊 2012-12-07, 04:01 AM #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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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Elem離線中  
XElem
Major Member
 
XEle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蓋幫~龍發堂~狐塚
文章: 129
引用:
作者ISDN128K
引用:
作者XElem
歹勢:偶個人認為∼還是得先申請比較好(讓社會大眾有心理準備....)
畢竟:需得考慮警備調派(時間|地點)等(說不定還得跨縣市支援....)
然而:警備,主要以∼交通管制|社會秩序(防止有心人趁機作惡)為主....

例如,您總不希望:
通勤等得臨時規劃|交通大亂|有人趁機(警力不足)∼殺人放火搶銀行等吧....

故此:
偶雖極為認同『憲法保障人民集會自由』∼且不得任意否決申請(除特殊重大事故外)
但若:
遊行等,偶個人認為:最好還是三天前申請 & 相關機關需及早準備應對並公告於民....

你不覺得
讓一個被抗議的對象 來決定批不批準集會遊行
這種規定很蠢嗎?

煩請:看清偶所述內容....
偶個人主張∼所謂滴申請:
偶個人認為以『通知|預告』等觀念來看較好∼而不是讓當權者決定是否批准....
除特殊重大事故外,例如:天災 or 無差別傷害他人為訴求....等
PS:
如果要用激烈手段,如『暴動革命』等∼就請明言∼別打者『和平遊行』滴晃子....
當然:若有人要革命,還申請啥∼做就對了.... r2
__________________

至理名言:『因為自卑∼故而自大』
同理可推:無智→傲慢;無仁→朋黨;無勇→殘暴;無德→虛偽;無恥→炫耀;....
證明:當偶推論出以上這些關聯時,就代表偶是『全無是處∼嘴炮無敵』....
r2
舊 2012-12-07, 04:17 AM #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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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bia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16
引用:
作者oversky
釋字第 445 號解釋公布日期民國 87年1月23日

集會遊行法
修正日期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100128080 號令
修正公佈第 6、9、11、15、16、25 條條文

新版第九條已經取消掉二日的規定啊。
要不受六日前申請之限制還是得要符合
1 因不可預見之重大緊急事故,
2 且非即刻舉行,無法達到目的者,

這個才是亂源的開始
非即刻舉行,無法達到目的者
這判定要寬要窄 你要如何拿捏?
可以說是完全沒有規範
讓法官玩自由心證?
舊 2012-12-07, 07:02 AM #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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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bia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16
引用:
作者機油大盤商
既然可以作到官員 官員絕對懂得什麼叫"在對的時間 對的地點 作對的事"
不懂能爬到這地位嗎??? 那怎麼不是我當教育部長~~

對的官員-014
對的時間-當官的時候
對的地點-水池
作對的事-藏錢

如果014拿錢藏水池 大家覺得對
那我閉嘴
舊 2012-12-07, 07:08 AM #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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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bia離線中  
tibia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16
引用:
作者XElem
歹勢:偶個人認為∼還是得先申請比較好(讓社會大眾有心理準備....)
畢竟:需得考慮警備調派(時間|地點)等(說不定還得跨縣市支援....)
然而:警備,主要以∼交通管制|社會秩序(防止有心人趁機作惡)為主....

例如,您總不希望:
通勤等得臨時規劃|交通大亂|有人趁機(警力不足)∼殺人放火搶銀行等吧....

故此:
偶雖極為認同『憲法保障人民集會自由』∼且不得任意否決申請(除特殊重大事故外)
但若:
遊行等,偶個人認為:最好還是三天前申請 & 相關機關需及早準備應對並公告於民....

~~歪樓一下~~
我是不會主辦這類活動 所以沒差
我的重點在便當
要辦遊行、抗議還有選舉造勢活動一定要記得發便當
而且便當要發好一點 至少要70塊等級的
上次拿到個雞腿便當 我還以為那隻雞是不是得了小兒麻痺 雞腿超小隻的
要記得附飲料或湯 可以去去油膩
還有主菜要記得放在便當裡 上次不知到哪個魂蛋候選人
居然把便當跟主菜分開放 害我淦走一袋便當拿回辦公室時 才發現沒有主菜
被一堆同事狗淦到不行

我覺得最合理的是那個同一時間地點不得有兩個團體 同時舉行抗議
因為這樣會不曉得哪邊的便當比較贊 萬一拿錯邊 內心會很糾結
兩邊一起拿又怕吃不完
舊 2012-12-07, 07:26 AM #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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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bia離線中  
機油大盤商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2
引用:
作者尤典汴太
明明就是轉移焦點以及不敢面對呀!
你說說看從開始到現在批評學生的人有哪一位是認真討論學生的訴求的?
連你在內也只是在扯備詢以及質詢的話題.
是不是你們不討論這個就沒辦法面對問題核心嗎?



學生的訴求有啥好討論的~~~
因為他們的訴求沒有錯呀~~
我都說了 在錯的地方 作了對的事~~
今天沸沸揚揚的 是學生或者是公民該不該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上狗幹教育部長~~
而且 問題的核心 我最不想討論~~
因為 問題的核心 是立委請學生到立法院的主題是啥???
抗議學費??? 揭發教育部長說謊??? 都不是 主要還是批評教育部搞白色恐怖~~
立委要利用學生清新的形象來把突顯教育部白色恐怖的邪惡!!!
這 就是學生備詢的原因 也是這次的問題核心主題~~
以上可以參考陳同學發言前立委的發言~~

引用:
作者CRASH
問一下,學生的意見就是不爽教育部長,要部長道歉,這種意見不行嗎?


可以 當然是可以 我當年也幹過這樣的事 我的回文絕對沒有說不可以 只是 在錯的地方 作了對的事 不應該是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的備詢台上 那台上不是讓你不爽發洩用的

引用:
作者tibia
對的官員-014
對的時間-當官的時候
對的地點-水池
作對的事-藏錢


不 您別閉嘴 因為您是純粹來打嘴泡的 我都有很認真看你的回言說
舊 2012-12-07, 07:27 AM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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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油大盤商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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