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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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IM7535
大法官跟法官不同
大法官一共十五人,八年一任
每人個別累計,由總統提名缺額
選出十五人大法官之後再互相推派出大法官主席副主席各一
大法官會議完全不需審理案件,只需要解釋憲法
也就是大法官會議解釋案
話說我以前的民法老師被阿扁提名的時候,立法院說她太老,於是當年學生當四分之三....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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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大法官八年一任,幹完退休 ........就一直領終身俸到死......這是真的嗎?
當人,這是以前大專院校的老師『怨念』嗎?.......
當四分之三蠻可怕的.........之前念書的時候還有全班只有兩個pass.........剩下的全部暑修、重修、隨修.........
(兩個班加起來近百人搶五十個暑修名額......不然就要陪學弟一起念......還有三朝元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