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TW
文章: 1,243
|
板橋地院法官真英明
****不算通姦 小三獲判無罪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121116/34645631 "板橋地院法官認為扣案衛生紙查無男性****與女性體液混合的****證據" 大家學起來,只要別留下證據,一律宣稱****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
台灣通姦罪好像很嚴格... 定義很明確, 要滿足不容易
|
||
|
|
|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0
|
刑事沒罪,民事就有罪了
別以為這樣就沒事了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983
|
引用:
求償100萬也遭駁回 惡法不改 漏洞很好鑽 要抓**在床很困難 載上套子,體液也不會會混合,完事後各擦自己的 此文章於 2012-11-17 10:16 AM 被 Dragon cat 編輯.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61
|
與其修法,不如直接廢掉通姦罪,外遇出軌這類問題,在民事訴訟內解決即可。
這篇新聞值得討論的地方倒不是判決,而是通姦刑事除罪化的議題。 此文章於 2012-11-17 11:41 AM 被 菊草葉 編輯.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流浪ing
文章: 55
|
引用:
直接廢掉通姦罪的優點與價值在於? 還是通姦罪一開始其實就沒有納入刑法的必要?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
我小時候就在想:為什麼法條那麼多漏洞,卻不修也不補?
再大一點才知道:這是因為不會有人把自己的財路封掉 對律師而言、法律的漏洞以及其組合最好是只有自己才知道、或是法庭上只有己方知道 司法人員則可以用漏洞替自己留一手,這一手可替自己進帳可觀的財富 對立、修法人員來說,這更是牽動利益的巨大樞紐 看看這所謂的法治社會是講法不講情理 即使你作為不當,只要沒法條就不算犯法 但神奇的是法官量刑的時候卻又不全依犯罪情節輕重來裁定 多半使用酌情、悔改之心、年紀尚輕、其情可憫...來量刑 造成眾多司法亂像 更神奇的是這些人居然都還活得好好的 上無壓力、下無顧慮的情況下,也難怪司法只有腐敗一途 ![]() 此文章於 2012-11-17 12:22 PM 被 solosbye 編輯.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8 您的住址: Formosa
文章: 36
|
可能是感情婚姻的事, 並不用也不可以國家來介入, 世界各國多是民事來做訴訟, 像台灣還有通姦罪其實是很少見的, 除了一些回教國家外
話說台灣離婚率這十幾年增長很快, 而通姦刑事除罪化也會做, 之後大概離婚率恐怕會超越美國甚至世界第一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
半套不抓 (拖走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4
|
說實話,我希望台灣廢除通姦罪
感情這種東西如何用法律來約束? 到是涉及離婚贍養與財產方面法律應該完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