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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荒郊野外
文章: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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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陣子小弟可能要當派遣工了......
依據派遣勞動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 其中有一條是"不得與派遣勞工簽訂定期契約。" 那我覺的不適任可以走人嗎? 不會有賠償費用吧? 或者要注意什麼? 希望有前輩可以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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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假面騎士大本營
文章: 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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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派遣公司會要求員工至少要做滿三天...否則會收取教育訓練費...大概是幾千塊...
會要求賠償的應該不多...但如果不合適最好還是至少撐滿三天...因為大多數派遣公司對於做不滿三天的人員是不支薪的! 最後...離職一定要去辦...該繳回去的東西就繳回去...別悶不吭聲就閃人... 遇到狠一點的薪水給你扣著...直到你辦理完離職手續才會發薪水... 好一點的薪水一樣照給...但將來你再去請他幫忙找工作...被打槍的機會不低... 此文章於 2012-08-13 07:34 PM 被 maskedrider5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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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新北市
文章: 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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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離開時 好聚好散 一年內 2星期前告知 (10工作天) 一年以上 1個月前告知 ( 20工作天) 給老闆找人的時間 也有合法律規定 離職前工作要交接 手續要做好 離開時 錢照拿 除非你做沒幾天 要扣教育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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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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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領域的派遣工也許也大不同
我身邊的例子, 有些企業也喜歡雇用派遣工 然後有正職缺的時候, 優先從派遣工中轉正 雙方都有好處, 所以留給雇主好印象是必要的 但如果是極度壓榨人的公司, 不轉正也罷. 有聽說有些派遣公司會玩交換員工的遊戲 就是A,B兩家公司在你年資快滿一年的時候 各自解雇原來的員工, 但是假惺惺地跟你說有幫你安排另一家公司的工作 這樣就永遠不用給你滿一年後的七天年假 這種派遣公司也不必去 除非真的有不得已的苦衷, 很需要這份薪水 再來就是注意該派遣公司是否正派 別弄到自己變成人家逃漏稅的人頭 甚至詐騙的幫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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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荒郊野外
文章: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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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麼誇張,沒人性!!! 我是日商派遣公司,進日商工廠....這工廠很大。約7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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