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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流浪ing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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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警告信能忽視嗎?
在下公司的客服信箱今天收到一封經由公司網站客服表單投遞過來的信件,指稱本公司網站內產品圖盜用他們的圖片,要求三日內立即撤除否則循法律途徑解決,客服跟我說的時候我看了一下,沒名字沒地址也沒指出是哪些圖片,問了一下設計部,說圖片都是公司上面提供,且當初製作網站的時候跟上面還有業務部都過濾過,應該沒有問題才放上去的。怪了。
不過如果對方是正派人士,真的想來函敬告,至少列個名字或指出是哪些圖,說不定是誤會一場,這樣有點像黑函一樣還一開口連談都不談就直接說三日不怎樣怎樣就走法律甚麼的,不像是光明磊落之人的行徑,有點不想理,明天丟給法務去看好了。 這樣的情況不理會他會有事嗎? 如果真的有誤用圖片,他來個黑函然後就跑去告了,我們也莫名其妙到底是哪些圖片,這樣告得成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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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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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以,智產法是告訴乃論,跟有沒有警告貴司完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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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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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千萬不要小看這種事。這學期有修風險管理這門課,老師有提到這個案例。 銀行送卡友香奈兒包包,只是把包包圖示放到銀行DM上也出事。 商標使用前一定要取得所有權者的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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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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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未指明哪些圖片時
你想撤也不知從何撤起 這種警告信想當一回事都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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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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