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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0310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
軟體外包訴訟請益

A公司是某種電子儀器(插USB,用軟體控制)的主要品牌,市佔率很高(8x %)。
B公司原本主要是做該儀器的山寨版,無市佔率可言。

B公司三年前找我為該儀器做控制軟體,期間我開發特殊的演算法,做出有獨特優勢的功能,
因此二年內B公司市佔率吃到3x%以上。
不過因為當初外包價錢沒談好,沒賺到什麼錢(只拿了15萬),一年前我推掉該軟體的後續研發工作。

A公司半年前找我幫他們的軟體導入此演算法,我將之強化成更先進的版本後賣給A公司,大多數程式都是重寫過的,不過有少數是延用舊程式。

當初幫B公司開發時沒簽任何合約,款項是拿現金,有EMail往來。
B公司目前提告我業務侵佔及洩漏營業機密,想請問各位有什麼較好的因應之道呢?
     
      
舊 2012-05-31, 04:04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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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0310離線中  
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supermaxfigh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68
今年四技二專的考題

29. 著作權法保護各種創作,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電腦程式受著作權法保護
(B) 程式設計師受雇於某公司,公司為雇用人,程式設計師為受雇人;在無其他契約約定
情況下,其於職務上所開發完成的程式,公司為著作人

(C) 智慧財產權保障的是人類思想、智慧、創作而產生具有財產價值的產物權利
(D) 將從網路下載的圖片加上自已的圖形或文字做成海報,違反著作權法

答案是

B

B是錯的!!!

基本上
如果你的程式有B公司給你的"該做什麼"、"這邊該做什麼"........巴拉巴拉...
你可能會比較難打官司
B公司要告的應該是這個吧...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此文章於 2012-05-31 04:17 PM 被 supermaxfight 編輯.
舊 2012-05-31, 04:12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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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離線中  
u8u8u8u8
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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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 高雄
文章: 834
沒有合約,這告成機率會大嗎....

反誣告,在弄B公司一筆...亂來
__________________
努力,是讓"努力的極限"趨向增加到於"成功"。創意,讓走向極限的路,與眾不同。 2013.11.6
舊 2012-05-31, 04:14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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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典汴太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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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7
沒有簽任何契約或是保密協定,這樣b公司還能告的成嗎?
不知道是b公司是以哪一點來做提告的立場嗎?
不知道那間b公司在提告後有再來找樓主嗎?
a公司知道這件事嗎?有作啥反應嗎?

此文章於 2012-05-31 04:18 PM 被 尤典汴太 編輯.
舊 2012-05-31, 04:16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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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典汴太離線中  
sazabiji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今年四技二專的考題

29. 著作權法保護各種創作,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電腦程式受著作權法保護
(B) 程式設計師受雇於某公司,公司為雇用人,程式設計師為受雇人;在無其他契約約定
情況下,其於職務上所開發完成的程式,公司為著作人
(C) 智慧財產權保障的是人類思想、智慧、創作而產生具有財產價值的產物權利
(D) 將從網路下載的圖片加上自已的圖形或文字做成海報,違反著作權法

答案是

B

B是錯的!!!


什麼?? 請問這是真的嗎?
我一直以為除非合約另有約定, 不然著作權自動歸雇用方所有?
還是說, 著作人是程式設計師, 但是著作權所有人是公司?
(感覺在玩文字遊戲....~"~)
舊 2012-05-31, 04:17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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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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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61
引用:
作者rc0310
A公司是某種電子儀器(插USB,用軟體控制)的主要品牌,市佔率很高(8x %)。
B公司原本主要是做該儀器的山寨版,無市佔率可言。

B公司三年前找我為該儀器做控制軟體,期間我開發特殊的演算法,做出有獨特優勢的功能,
因此二年內B公司市佔率吃到3x%以上。
不過因為當初外包價錢沒談好,沒賺到什麼錢(只拿了15萬),一年前我推掉該軟體的後續研發工作。

A公司半年前找我幫他們的軟體導入此演算法,我將之強化成更先進的版本後賣給A公司,大多數程式都是重寫過的,不過有少數是延用舊程式。

當初幫B公司開發時沒簽任何合約,款項是拿現金,有EMail往來。
B公司目前提告我業務侵佔及洩漏營業機密,想請問各位有什麼較好的因應之道呢?


與B沒有契約,所以應該對您與A公司的關係不形成任何拘束力才對。

要不然,得找科技律師證明您幫B公司提供的程式,與您幫A公司寫的程式無關。

最後,山寨公司,本身不就是侵權?
舊 2012-05-31, 04:28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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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12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什麼?? 請問這是真的嗎?
我一直以為除非合約另有約定, 不然著作權自動歸雇用方所有?
還是說, 著作人是程式設計師, 但是著作權所有人是公司?
(感覺在玩文字遊戲....~"~)


有僱用關係(i.e.公司/員工)著作權才是歸公司所有,外包合約沒有特別註明的話應該只有使用權,著作權還是歸著作人(或其僱主)吧....
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此文章於 2012-05-31 04:32 PM 被 cmwang 編輯.
舊 2012-05-31, 04:30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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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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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61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今年四技二專的考題

29. 著作權法保護各種創作,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電腦程式受著作權法保護
(B) 程式設計師受雇於某公司,公司為雇用人,程式設計師為受雇人;在無其他契約約定
情況下,其於職務上所開發完成的程式,公司為著作人
(C) 智慧財產權保障的是人類思想、智慧、創作而產生具有財產價值的產物權利
(D) 將從網路下載的圖片加上自已的圖形或文字做成海報,違反著作權法

答案是

B

B是錯的!!!

基本上
如果你的程式有B公司給你的"該做什麼"、"這邊該做什麼"........巴拉巴拉...
你可能會比較難打官司
B公司要告的應該是這個吧...


這題的情況不同,雇用就是契約關係,與樓主的case應該不同。
舊 2012-05-31, 04:30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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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典汴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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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典汴太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7
著作權法
第 一 節 通則
第 10 條 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但本法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 10-1 條 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現。

第 二 節 著作人

第 11 條

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雇用人
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依前項規定,以受雇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歸雇用人享有。但契約
約定其著作財產權歸受雇人享有者,從其約定。
前二項所稱受雇人,包括公務員。

第 12 條

出資聘請他人完成之著作,除前條情形外,以該受聘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出資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依前項規定,以受聘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依契約約定歸受聘人或
出資人享有。未約定著作財產權之歸屬者,其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
依前項規定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者,出資人得利用該著作。


第 13 條

在著作之原件或其已發行之重製物上,或將著作公開發表時,以通常之方
法表示著作人之本名或眾所周知之別名者,推定為該著作之著作人。
前項規定,於著作發行日期、地點及著作財產權人之推定,準用之。
----------------------------------------------------------------------
如果沒有簽契約,那照著作權法第12條來看,著作權不是應該是在樓主手上才對嗎?
舊 2012-05-31, 04:36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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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典汴太離線中  
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supermaxfigh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68
引用:
作者Select_from
這題的情況不同,雇用就是契約關係,與樓主的case應該不同。


樓主的情況更單純阿
不是受雇關係
也沒契約簽訂

樓上有人搬出法條內容
原則上,你擁有著作權
這方面你不會有問題

問題是B公司告你的我業務侵佔及洩漏營業機密
阿是侵占什麼
是洩漏什麼
B公司提不出來檢察官也不會理他阿

B公司告的東西可能會出在所謂的競業條款
以前有公司告員工跳巢到別公司
結果提不出來哪裡因此受損
法院那邊也是不鳥他開出來的天價賠償金阿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此文章於 2012-05-31 04:44 PM 被 supermaxfight 編輯.
舊 2012-05-31, 04:36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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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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