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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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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罵客家人窮酸廢物 高中女道歉遭嗆
		
	 http://tw.news.yahoo.com/%E7%BD%B5%...-041440903.html  罵客家人窮酸廢物 高中女道歉遭嗆 日前在臉書PO文罵客家人,而挨告的高三女學生,今天終於出面了,她在爸爸、學校老師陪同下,前往新竹縣芎林鄉華龍村,當面向客家鄉親道歉;不過還是有人不領情,直罵教育太失敗,才會教出這樣的學生,讓場面很尷尬。 新竹縣華龍村民:「這樣子教育出來的高中生,浪費,我國小畢業,浪費教育資源,浪費老師教導,浪費她父母親培養。」 指著女高中生破口大罵,華龍村民火氣難消,因為這名年輕小妹妹日前在臉書上,大罵客家人廢物、窮酸,引發公憤,被一狀告上法院後,親自現身來認錯。女高中生可可:「我是可可,來到這裡,向各位長輩、叔叔、阿姨們道歉,先前在網路上發表的不當言論,我會好好反省檢討,並增加對客家文化的了解。」 帽子和口罩遮住了臉,卻擋不住大聲公底下哽咽、發抖的聲音,特地向學校請假,獻上「對不起」,希望用誠意,讓華龍村民撤銷公然侮辱的告訴,雖然有人氣憤難平,但也有村民選擇原諒,送上客家小禮物,外加深深的擁抱,以德報怨。 新竹縣華龍村民飼主:「我是飼主,然後我也會原諒她,既然她誠心誠意出面道歉,我以客家人的心情,我也是原諒她了。」 原來這名女高中生,日前到華龍村看桐花,寵物狗咬死小雞惹禍,飼主要求250元的賠償費,女學生心生不滿,在臉書PO文罵客家人,引發風波後,卓爸爸禁止女兒再用臉書,希望出面認錯,能夠平息風波。 ---------------------------- 早就知道會有這種下場那女高中生根本就不用去, 去也只是被羞辱而已, 那些罵人的跟女學生言行有何不同? 我爸以前就說過有兩種人不能得罪, 一個就是客家人,一個就是原住民, 看吧。 | |||||||
|  2012-05-21, 02:26 PM
			
			
	#1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
					
				 | 你的這番結論有可能讓你成為女高中生二號~~ | ||
|  2012-05-21, 02:29 PM
			
			
	#2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67
					
				 | 引用: 
 我自己也有客家血統, 那又如何? 這世界好人,壞人有分那一種族嗎? | |
|  2012-05-21, 02:31 PM
			
			
	#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流浪ing 
					文章: 55
					
				 | 引用: 
 如果是只有這一句等級的,根本還沒到"罵"啊,更不要說羞辱。 不然你先是說對方窮酸廢物(<--這就真的是羞辱了),去道歉的時候人家還要鋪地毯歡迎你啊? 對方一定要接受??? 咬死雞跟賠錢是當事雙方能不能接受的問題,但上網公開的用廢物這種言詞就真的濫用公器大放厥詞了,的確站不住腳。 不過親自前往對方的所在地當面開口道歉這要好好鼓掌一下,而不是莫名其妙的在媒體鏡頭面前跪著向全國大眾(??)道歉。 | |
|  2012-05-21, 02:37 PM
			
			
	#4 |   | 
|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瘋人島 
					文章: 577
					
				 | 早一點出面道歉就沒事了   
				__________________ 這個島已經瘋了 | 
|  2012-05-21, 02:41 PM
			
			
	#5 |   | 
|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 樓主連早前新聞都沒有看就下評論? 早知有這種下場不用去? 早知也要去,人家已經聲明去道歉就會撤告,不去就法院見,你會選擇哪個? | 
|  2012-05-21, 02:42 PM
			
			
	#6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8 您的住址: 圖書館 
					文章: 85
					
				 | 我看電視新聞的影音畫面 大多數是替這高中女生鼓勵跟擁抱 我感覺是和解的意味佔絕大多數 怎麼新聞標題還下這樣? | 
|  2012-05-21, 02:48 PM
			
			
	#7 |   | 
|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35
					
				 | 無論是哪個族群, 罵人 打人就是不對 何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無辜被罵的人當然會不爽 | 
|  2012-05-21, 02:49 PM
			
			
	#8 |   |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莊 
					文章: 226
					
				 | 1.記者唯恐天下不亂 2.作錯事後的道謙,對方不一定要接受 
				__________________ 我曾經有過那麼一張沙發,   但是那時候我的腿一點也不酸, 所以我走了。   等我腿酸時,再回頭,   那張沙發已經被別人搬走了............       ∼德國詩人 呂克特 | 
|  2012-05-21, 03:00 PM
			
			
	#9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TW 
					文章: 1,243
					
				 | 我覺得在網路上罵不特定人 在網路上道歉剛剛好 才不可能去跟特定人道歉 相較起來馬區長好太多了 每天認真做事 每天被罵 也沒說要告誰 更沒有要求道歉 真有度量 XD | 
|  2012-05-21, 03:06 PM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