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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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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劣!酒駕撞到人 駕駛返回再衝撞致死
惡劣!酒駕撞到人 駕駛返回再衝撞致死
中廣新聞網 一名洪姓男子今天凌晨酒後,駕駛轎車行經南投草屯,衝撞騎機車的七十八歲廖姓老翁,老先生倒地不起,周邊住戶紛紛報案圍觀,不料,此時,洪嫌開車返回,再次衝撞民眾跟傷者,導致老先生死亡,民眾痛批洪嫌沒有人性,警方也立即拼湊車號,前往洪嫌住家,將躲在頂樓的嫌犯逮捕,酒測值達到0.69(mg/L)警方依故意殺人、公共危險罪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張文祿報導) 78歲廖姓老翁,四號凌晨騎機車經過草屯鎮芬草路1段,遭到由後方疾駛而來的轎車撞擊倒地,24歲洪姓駕駛肇事逃逸,附近民眾立即報警處理。恰巧剛下班的護士經過,參與急救,此時肇事者返回現場再衝撞圍觀路人及倒地的老先生。民眾四處躲避,車子再次壓過受傷的老先生,經急救,到院前已經沒有生命跡象。 在場民眾氣憤不已,分別記下車號,但是夜間視線太差,車號並不完整,警方過濾清查拼湊可疑車輛查證,發現設籍草屯鎮僑光街灰色轎車涉有重嫌。立即依址前往訪查,洪嫌見警方到達,迅速躲藏到頂樓,恰巧民眾發現,以為樓頂有小偷因而報警,員警聽到通報後,立即趕往頂樓將洪嫌逮捕,洪嫌對於自己的惡行表示:因酒醉不知為何會再次衝撞。 員警比對車輛撞擊位置,老先生被撞彈向擋風玻璃之後倒地,遭第二次輾壓後,頭部、胸腔重創,經送醫仍然不治,圍觀民眾群情激憤,指責洪嫌沒有人性,民眾說,如果第一次衝撞立即送醫,老先生應該可以撿回一命。 http://news.msn.com.tw/news2639008.aspx 天天都有酒駕撞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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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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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每次撞的都是無辜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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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二次元
文章: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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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經是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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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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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是死人賠比較少,半死不活賠比較多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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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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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新聞都看到麻木了…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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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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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嫌對於自己的惡行表示:因酒醉不知為何會再次衝撞。
---------------------------------------------------------- 騙誰啊 能夠返回現場進行第2次衝撞 還準準的壓過 我猜應該沒有很醉 只是已經殺紅了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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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桃花島
文章: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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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這種故意再撞一次的~~也判他也被這樣來兩次.......
看是要用悍馬~~還是用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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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又殺了顆3TB的回來了 總容量變成32TB了 嗯~~檔案不交流ㄡ~~謝謝~~^^ 要來硬坳無理取鬧的~~也不要給我引言回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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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春滿四合院
文章: 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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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的法官了不起啊 只要被告敢說出理由 法官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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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恆久遠,CD永流傳! 羅馬並不是一天造成的 ∼敗家也不是三冬五冬的 >.<" 小豹貓流浪到哪兒, 永遠都是小豹貓 公告 : 孝子孝女(新手爸媽)經驗交流............服務處成立囉 =================================================== 來PCDVD七八區,一定要認識的重要人物~~M頭 請不要在"非政治區"的版面談政治,不然.... 範例一 : 我已經鎖定目標暸,同意開槍的請囬帖 範例二 :陳水扁的廢統論是幹嘛的? 範例三 :邵XX要死就快點 不要歹戲拖棚 範例四 :陳菊選上,陳大總統說要搬到高雄去住!! <==== 這串枉死的人還真不少 範例五 :總統後選人辯論會看了有一點吐血 <==== 這串不怕死的人還真多啊 範例六 :貓纜基座淘空 擬遷4、5個塔柱 工時最少要2年 <==== 看到日裔帳號要閃遠一點 完美示範(全滅)(整串坑殺) : 提名顏寬恆 馬總統下達輔選令 回嗆馬英九 蔡英文:兩岸政策黑箱讓人民不滿 洪秀柱政見 簽兩岸和平協議 補充說明:站長:回應政治文者視同發政治文 加強說明:站長:送你紅十字,一路好走之類的也算回文,我這樣講的夠明白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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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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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達官權貴哪有那機會騎機車或做普通的車被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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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假面騎士大本營
文章: 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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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酒駕肇事的問題...哪個官員可能來告訴我還要累積幾次才能到達修法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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