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Fedor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319
粗暴拆王家 3律師辭北市府委員公開聲明,累計四人

新聞報導連結

謝莉慧/台北報導

文林苑的都更爭議連北市府官員也看不下去,紛紛辭職明志,繼施正鋒辭去台北市政府顧問之職後,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及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3名委員包括蘇友辰律師、翁國彥律師和曾威凱律師
今(30)日也發表公開聲明指出,因為北市府處理「文林苑都更案」的手段極其粗暴且粗糙,對人民最根本的居住及財產權利保護,毫無尊重並予以落實的意識,所以正式宣布辭去委員身份。
3位律師致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及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的完整聲明如下:


一、近日以來,臺北市政府處理「文林苑都更案」的手段極其粗暴且粗糙,對人民最根本的居住及財產權利保護,毫無尊重並予以落實的意識。臺北市政府不顧「文林苑都更案」既存的重大爭議,堅持拆除居民住宅、強迫遷移
臺北市已不再是以市民為尊、保護弱勢的城市。

臺北市郝龍斌市長在2010年競選期間,曾公布「人權政策白皮書」,宣示將透過「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加強監督各級機關對人權的尊崇與保障,打造為以市民為尊、安全和平、保護弱勢的城市。然而,在近日爭議甚烈的「文林苑都更案」中
臺北市政府明知都市更新條例內諸多條文已嚴重侵害人民的居住權及財產權利,存在重大的違憲嫌疑,仍執意核定實施,導致不願加入該都更案的居民意願未獲正視及尊重,並喪失最基本的程序保護,房屋最終遭到強行劃入更新單元範圍內。

即使相關爭議開始在今年2月間延燒,臺北市政府仍無視輿論質疑及民意反彈,堅持在3月28日發動都市更新條例中爭議最大的第36條「強拆條款」,派出上千警力淨空現場,強行將市民房屋夷為碎磚瓦礫。

我們認為,「家」,是個人的立錐之地;一旦失去棲身之所,人的存在將失去意義,遑論各種基本人權的落實。臺北市政府不顧民怨、又無視於「文林苑都更案」既存的重大爭議,堅持強行拆除市民房屋在先,事後卻呼籲中央儘速修法
豈非自陷「惡法亦法」的矛盾困境?若已知該都更案適用的法令基礎存有違憲可能,何以不願暫緩拆除、與中央共商修法,反而甘為「惡法」的馬前卒?

臺北市作為國家首善之都,公權力卻在都城內徹底潰堤、氾濫成災,市民對人權及法治的承諾更是大幅倒退。對照郝龍斌市長的競選承諾,市民的家都沒了,如何奢言安全和平?這又豈是以市民為尊、保護弱勢?
郝龍斌市長表示,將透過「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加強監督各級機關對人權的尊崇與保障,但在本次「文林苑都更案」爭議中,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毫無置喙餘地,「人權保障」的招牌形同遭到警力及怪手的輾壓而粉身碎骨。
對此,吾等三人不僅汗顏,更無意願繼續留任。


二、臺北市政府「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喪失就個案進行諮詢及建議的功能,形同抽離人權爭議中最精華的個案事實,並非行政機關落實人權保障工作的正確之道
臺北市政府在法規委員會下設置「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討論人權政策的推動及諮詢事宜。依據臺北市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的任務應包括「提供本府各機關進行重大人權議題之調查」等諮詢。
然而,目前委員會的運作模式,已流於府內各單位提供業務報告,會議中經常僅見各項施政數據的統計及更新,未就具體的人權爭議個案進行討論;委員縱有意願,也無力提供改善建議。舉例而言,台北市立中山國中蕭曉玲老師的解聘爭議
涉及公立學校教師的工作權及言論自由保護,以及政府是否利用解聘手段,對反對一綱一本的教師形成寒蟬效應。但臺北市政府在日前自行宣布停辦一綱一本政策,蕭曉玲老師的權益侵害卻仍未獲得補救,蘇友辰委員遂在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中提案請求討論
竟遭到會議主席陳雄文副市長以不就個案進行討論為理由予以拒絕,完全對人權爭議個案採取否定、漠視的態度。

我們認為,人權議題的討論與落實,絕對無法抽離個案事實;一旦離開個案,將僅剩空泛法理或抽象政策的思索辯論,如同喪失靈魂的皮肉,無法見到最深層、最真實的人權侵害問題。吾等三人均出身法律實務界,個案是我們投身人權保護工作的熱情來源
現在臺北市政府卻無意讓人權保障諮詢委員就個案爭議行使諮詢及建議權限。古諺云:道不同,不相為謀,我們顯然有必要在此刻離開委員會,繼續在我們追求普世價值的道路上,投身對臺北市民的人權保護工作。


三、吾等三人忝為臺北市政府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委員,未能善盡職責,「文林苑都更案」此一讓台灣的人權及法治程度大幅倒退的重大爭議,竟活生生在國家首善之都上演,深感有愧職守。
我們不願放棄長期以來對人權保護工作的熱情與承諾,但此一舞台顯然已非我們得以發揮專長所學之處,爰正式聲明自即日起,辭去臺北市政府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委員一職。

感想:這下GG了,自己競選時後成立的人權會也看不下去,自己退掉這工作,而且看起來好像這只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應該不爽郝龍斌很久了,感覺自己被推出來當橡皮圖章蓋保證,一點協調功用都沒,文章內也提到老師被惡意辭退的事件。
黃字部分是讓我比較心有戚戚焉的,如果連這點都不能做到,那跟對岸直接圈地拆房的阿共仔有啥不同 ? 看來這事件會在台灣社運跟人權歷史上留下一筆
     
      

此文章於 2012-03-30 10:20 PM 被 Fedora 編輯.
舊 2012-03-30, 10:13 PM #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edora離線中  
ak4747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7
他們是誰...
 
舊 2012-03-30, 10:45 P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k4747離線中  
forumus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謠指部
文章: 388
挖賽! 搞到自己人都@@
舊 2012-03-30, 10:46 P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orumuse離線中  
anshley3
*停權中*
 
anshley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
鬧那麼久現在房子都拆了
這幾個現在等於在放馬後砲而已
他們不辭
卻掛名人權啥委員會的律師
到時變成換他們得被質疑
舊 2012-03-30, 10:54 PM #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nshley3離線中  
xxxxxxtsa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舞台??
舊 2012-03-30, 10:56 PM #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xxxxxxtsai離線中  
21241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9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17
舊的不去新的不來
台灣律師多的很
舊 2012-03-30, 11:25 PM #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212410離線中  
一心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90
第36條

都更法說明的很清楚...

權利變換後才能強拆

如果權利沒變換舊拆除舊屬於違法行為

真正有爭議的應該是其他條

此文章於 2012-03-31 12:55 AM 被 一心 編輯.
舊 2012-03-31, 12:48 AM #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一心離線中  
neto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78
我見我思-多數決的盲點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2033000507.html
(貼一小段)
 這次王家老宅被拆,過程離譜、引起公憤,但剛好是可以說明德沃金的例子,亦即,台北市政府所謂的多數,不但是由建商畫定的,而且這些多數和王家無關,卻由他們「將你家當成我家」投票決定,不但定奪了王家的財產、也剝奪了他們安身樂命的生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
###
我們都知道,這個問題,大家都非常的關切。本人,也非常的關切。
我們已經聯絡,會同了所有的專家、學者,一定要研究、擬定出一個,非常妥善合適的,辦法和措施出來。
相信大家都會得到一個非常圓滿而完美的結果和結局。
~這一夜,誰來說相聲?語言的藝術~
###
舊 2012-03-31, 12:55 AM #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etor離線中  
一心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90
引用:
作者netor
我見我思-多數決的盲點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2033000507.html
(貼一小段)
 這次王家老宅被拆,過程離譜、引起公憤,但剛好是可以說明德沃金的例子,亦即,台北市政府所謂的多數,不但是由建商畫定的,而且這些多數和王家無關,卻由他們「將你家當成我家」投票決定,不但定奪了王家的財產、也剝奪了他們安身樂命的生活方式。


你給的文章連結 下面的回覆者回的很有力

這件事最大問題還是在司法人員身上

執法者沒有選擇...

如果執法的人因為自己的價值判斷而行動

台灣就會變成人治社會...

此文章於 2012-03-31 01:00 AM 被 一心 編輯.
舊 2012-03-31, 12:58 AM #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一心離線中  
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粗暴拆王家 3律師辭北市府委員公開聲明,累計四人

今天也跟朋友聊到都更
心中有些新感想
台北市政府算幫兇 圖利建商強拆他人房屋的幫兇

好笑的是 郝市長 大蓋可以一句 依法行政 推的一幹二淨.......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2-03-31, 01:02 AM #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bo5738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7:54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