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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宜蘭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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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廣.告.沒法律上的問題嗎?
http://imgur.com/8Bys3,GW4KD#0
首先先看圖... 我記得圖裡面的滑鼠是naga... 他這樣沒有誤導的嫌疑嗎? 還是其實我只要文字敘述沒錯 我甚至可以貼一台porsche 一樣說march 50萬 反正我字對 就理直氣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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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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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看泡麵的包裝****就知道有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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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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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泡麵標示文字: 料理參考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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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墓仔埔旁的樹上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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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泡麵包裝上有字...本圖片僅供參考 回樓主 圖文不符...是有點爭議... 得告看看才知道 天曉得法官會怎麼認為.... 我認為..... 這種****有問題....應該會罰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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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流浪ing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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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依消保法規定,業者的DM等廣_告文宣(含網頁)資料,視同合約的一部份,所以圖文不符是可以找碴的,可是業者可以解釋的空間很大,點Banner進去的網頁是對的商品就好了,再了不起就是立即改善,旁邊加個"示意圖"三個字就算有交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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