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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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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有關於消防相關的法規
小弟想說 PCDVD 中臥虎藏龍,也許有人已經有類似的經歷了。
話說小弟在外租了一個獨立套房,這一整棟建築當初就是讓人買來 日後收租金的。房齡大約十五年,不過房齡並不是問題。而是這幾年住下來, 經過有人的提醒,才發現問題的可怕。 首先是各樓的消防逃生警示燈,全部都是老舊壞的,消防栓根本噴不出水來。 至於消防警鈴,還沒試,不過我猜應該也不會響吧。 至於逃生路線,很抱歉,主要出入就是一個靠晶片感應的門禁電鎖。 如果碰到失火、停電故障的話,就只有等人來修的份。 有後門,不過出了後門是大樓中庭,接著還得翻過圍牆才算逃得出去。 這狀況透過房東跟管委會反映,結論是不了了之:「在外租屋, 本來就沒有十全十美的!」靠,到時候燒死的反正都不是那些屋主, 難怪他們根本不當回事。 小弟在此想要請教,一般出租公寓、大樓,是不是應該都要有定期消防檢查? 檢查不過是不是會勒令停用?屋主如果刻意規避,會不會受到懲罰? 如果對住處的消防設備覺得有問題,可以向那個單位申訴? 此文章於 2011-10-31 12:02 AM 被 Kawasak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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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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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長信箱
應該有單位會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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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樹林~不是士林
文章: 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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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消防隊檢舉~
15年前的房子是適用舊法規,但是如果有重建,裝潢,改建就要用新法規~ 沒設置消防設備致人於死或受傷,可罰最高500萬及最高7年有期徒刑 改善期1個月,不過可以重複申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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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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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單位說黑不黑,說不黑...還真有不少不肖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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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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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覓良巢應該比較簡單
房東要改善...勢必會將在這些成本加到房客身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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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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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不是在台北市的話,請問除了市長信箱,還有什麼專業的管道可以投訴? 引用:
謝謝,那請問哪裡可以查詢到完整的消防相關條文,我想小弟自己也該好好做個功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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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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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謝謝回覆。不過.... 消防設備不是沒裝,只是都已經老舊失效。 至於「致人於死或受傷」,小弟可不想等到事情發生了才去追究,畢竟命是自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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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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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立委」快選舉了... 這些立委很欠業績,而且是可以上電視大露臉的怎麼會放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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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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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裡有法規 http://law.ndppc.nat.gov.tw/GNFA/Chi/default.asp 不過...法條多如牛毛 建議您可以向消防機關反映 以文內所提的狀況 用途應該歸為寄宿舍吧 不然就是集合住宅 這類場所通常的狀況是 1.單一所有權人:所有權人要負起維護消防安全設備的責任 2.所有權分屬且有成立管理組織並報備在案:管理委員會就應該要負起責任 另外 某些學校為了校外租宿生的安全會要求消防局前往租屋處進行消防安檢 以上 此文章於 2011-10-31 12:27 PM 被 1100527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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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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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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