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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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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所得
google了一陣子也沒找到家庭所得是怎麼算的,請問這邊有高人知道嗎? 可否指點一下~
是用同戶籍計算還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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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巴丹 2.美娜多 3.帛琉 ![]() ![]() Olympus c-755 + PT-018拍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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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南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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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處家庭收支調查名詞解釋
一、戶內人口: 與戶長同戶籍且共同生活為原則,若合乎下列原則亦屬於戶內人口。 1.與戶長同戶籍,但在外生活者如: (1)其個人所得50%以上提供家用。 (2)其個人生活費用50%以上由家庭供給。 (3)其個人所得提供金額占該戶家計費用50%以上。 註:若該員居住國外或金馬地區,雖符合上列條件之一,不得視為戶內人口;其提供之金額應列為從國外移轉收入。 2.與戶長非同戶籍,但共同生活而具上列情形者:(同上1.(1)(2)(3))。 所以家庭收支調查不全然是以戶籍人口為計算基礎的 其餘的部分請上主計處網站查詢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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