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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nLin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2
[怒] 狠父母疑虐童 社會局3度獲報未安置

媒體報導,新北市新莊區一名9歲林姓女童疑似長期被父母家暴,鄰居和老師多次通報社會局,但社會局3度接獲通報都以「家庭管教」、「查無實據」列案追蹤,不強勢介入安置,鄰居痛心拍下照片向媒體投訴,社會局昨天第4次接獲通報家暴,社工前往訪視林家,卻發現無人在家,且音訊全無,因擔心女童安危報警尋人。

報導指出,上週林姓女童遭虐後逃家,父母前往里長辦公室廣播找人,之後發現女童在鄰居家,但害怕回家被虐打,不敢隨父母離去,女童父親揚言「明天再跟妳算」,里長痛心報警,警察卻稱找不到證據歸隊,隔天又發現女童被打得體無完膚。

報導指出,電視台記者曾向女童父親求證是否家暴,女童父親起先否認,接著又坦承曾以竹棍打過女兒,又說女兒在學校偷東西故「教訓」孩子,認為「自己兒時也是被這樣打」,並不認為過度體罰,還說自己只打女兒的手跟屁股,更揚言「你若敢閃開,我當然亂打一通啊」。

報導指出,鄰居和學校老師因為擔心林姓女童安全,多次通報社會局關心,甚至拍照留下林姓女童遭施暴的照片當作證據,但是社會局都輕忽,女童父親甚至找人來「關心」找鄰居麻煩,讓人相當氣憤,痛心的說:「再不被安置,小孩要被活活打死」。

據悉,去年11月社會局首度接獲林姓女童家暴通報,派社工到林家訪查,發現女童手臂約銅幣般瘀青,研判是管教過當。12月又再度獲報,社工訪查未見林小妹受傷。今年5月學校老師也以家暴通知社會局,社工前往家訪,發現林小妹傷勢輕微,未列入「重大兒虐案」,走「家庭維繫」方案。

自由時報

這些公務人員 ...要等打死打殘才介入嗎


不懂這些父母
不想花心思 時間 金錢 教育小孩幹嘛生啊!?
     
      
舊 2011-05-11, 12:43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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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nLin離線中  
vircgd
Senior Member
 
vircg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引用:
作者JustinLin
不懂這些父母
不想花心思 時間 金錢 教育小孩幹嘛生啊!?

  精蟲上腦沒法擋。
 
__________________
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舊 2011-05-11, 01:15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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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cgd離線中  
Jeff1987
Junior Member
 
Jeff198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6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87
感覺社會局還是脫不了傳統家庭的觀念阿= ="
每次社會局根本都沒辦法在前期就防止
幾乎都是慘到不行才出面...

只希望立法院那些人能用點心,多搞些嚴刑峻法
不然台灣都要變成犯罪的溫床了
舊 2011-05-11, 01:20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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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1987離線中  
JustinLin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2
引用:
作者Jeff1987
感覺社會局還是脫不了傳統家庭的觀念阿= ="
每次社會局根本都沒辦法在前期就防止
幾乎都是慘到不行才出面...

只希望立法院那些人能用點心,多搞些嚴刑峻法
不然台灣都要變成犯罪的溫床了


連結沒圖片
剛看電視看到照片實在誇張!

把這些失職公務人員廢廢掉
調去殯儀館做擅長的好了!! -> 收屍!!
舊 2011-05-11, 01:24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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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nLin離線中  
forvaio
Advance Member
 
forvai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身處無限車殼地獄 T_T
文章: 473
引用:
作者Jeff1987
感覺社會局還是脫不了傳統家庭的觀念阿= ="
每次社會局根本都沒辦法在前期就防止
幾乎都是慘到不行才出面...

只希望立法院那些人能用點心,多搞些嚴刑峻法
不然台灣都要變成犯罪的溫床了

社會局表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舊 2011-05-11, 01:26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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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vaio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有時我都會覺得,在臺灣人權都是喊假的。

三不五時到處都有家暴事件,虐妻、虐子女司空見慣…冷漠的臺灣人總是以「家務事不便介入」為藉口,視若莫睹。(懂法律的則是高深莫測地跟你說「無法可管」)

大概都在等鬧出人命之後,再趕快跑出來悍衛「加害者」的人權吧?…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1-05-11, 01:29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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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JustinLin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2
舊 2011-05-11, 01:35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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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nLin離線中  
Jeff1987
Junior Member
 
Jeff198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6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87
引用:
作者Crazynut
有時我都會覺得,在臺灣人權都是喊假的。

三不五時到處都有家暴事件,虐妻、虐子女司空見慣…冷漠的臺灣人總是以「家務事不便介入」為藉口,視若莫睹。(懂法律的則是高深莫測地跟你說「無法可管」)

大概都在等鬧出人命之後,再趕快跑出來悍衛「加害者」的人權吧?…

我就覺得人本做的事情根本就本末倒置
捍衛加害者的人權,然後導致弱勢的人權受到威脅
WTF!
憲法應該把公權跟人權對等
當惡行重大時,得以褫奪人權
舊 2011-05-11, 01:47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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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1987離線中  
cheney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我覺得真的"打死"才是真的在幫助受虐孩童ㄟ

快快結束生命,總比每天被凌遲好

同意Crazynut所說的

法律規定就是那樣

沒到違法地步,誰可以管?

法律管不了,有人幫忙出頭,結果回家再換一頓粗飽?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就無力

無法可管,阿是沒辦法修法喔?
舊 2011-05-11, 04:46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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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eyen離線中  
type100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763
引用:
作者Jeff1987
感覺社會局還是脫不了傳統家庭的觀念阿= ="
每次社會局根本都沒辦法在前期就防止
幾乎都是慘到不行才出面...


............每次??
社會局的人,可能承辦人一個月處理20件這樣的案子都沒事
這裡面你一件都不知道
但是一年內你可能看到全台出包幾件上了新聞
你就下了這樣的結論??
電子業、理科的人可以容許自己處理的業務有量率的問題
買到故障的產品就說人品不好
卻無法容忍文科的人出任何一次包??
舊 2011-05-11, 06:34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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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100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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