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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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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鑑界搞烏龍 加油站錯蓋 國賠3796萬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3/today-so1.htm
汐止地政所 測6次還錯 〔記者項程鎮 、盧賢秀/綜合報導〕嘉滿興業公司負責人張益昆投入大筆資金,打算在新北市汐止區開設加油站,沒想到硬體設施都完成了,才發現加油站蓋在計劃道路上,還沒營業就被拆除,他認為汐止地政事務所太烏龍了,竟然測繪地圖6次還出錯,害公司損失慘重,因此訴請國賠,最高法院判決汐止地政事務所敗訴確定,須賠償嘉滿興業公司「興建費用」及「未營業損失」共3796萬餘元。 4年前 被指違建速拆除 嘉滿興業公司在新北市汐止區樟樹灣段蕃子寮小段土地蓋加油站,地點就在新台五線道路旁,對面就是遠東世界中心。汐止地政事務所指出,該加油站94年4月取得建照,同年5月興建,12月接近完工時,辦理鄰地土地鑑界時,才發現土地測量錯誤,位置偏離越界,新北市政府認為加油站佔用計劃道路用地,96年2月強制拆除。 判決指出,張姓業者喊冤,強調是汐止地政事務所劃錯地圖,將他們在山坡的地劃成平地,才會蓋錯地點,導致損失慘重。 汐止地政事務所主張,當初國有財產局台灣北區辦事處人員領丈後確認位置,依相關位置劃出複丈成果圖,不能把錯誤責任都算在他們頭上。 不過合議庭採信嘉滿興業公司主張,認為地政事務所是土地測量、鑑界的專業機構,多次測量本案土地結果卻不一致,又無法說明原因,所以認定地政事務所須負責,判決汐止地政事務所敗訴確定,須賠嘉滿興業公司2408萬餘元的興建費用損失,而最高法院去年6月間也已判准國賠1387萬餘元的未營業損失,兩筆加起來,汐止地政事務所共須國賠3796萬餘元。 嘉滿興業公司委任律師薛銘鴻昨高興地說:「打了好幾年官司、終於贏了!」 地政所:加強專業訓練 汐止地政事務所主任高明慧則表示,等收到判決書再決定是否提再審,同時釐清相關人員行政疏失責任及後續追償事宜,並以此個案為鑑,嚴格督導同仁落實執法,加強專業訓練,確保測量成果正確無誤,避免類似案件再發生。 --------------------------------------------------------------- 公務人員真好混 (有為哥 勿酸我啊) 又要全民買單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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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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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這樣可以申請國賠不早說,我請我媽去申請看看好了
多年前我媽想說投資一下買地的生意,就去買了一塊工業用地,買回來後才發現是森林保育地,當初地政的疏失把那塊地鑑定為工業用地;至今那塊地的貸款還沒繳完勒(賣我們地的人當然就說不關他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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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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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打鐵趁熱啊 趁新聞正在報導 老柏三世 發大財別忘了提拔後輩(78)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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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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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家之前那個土地案子也是一樣狀況...
官司都二審定讞了,才發現... 官司過程中「豐原地政局」送出的土地圖面竟然有錯!足足少了好一塊土地... 搞得現在還得繼續跑行政流程,甚至還得重跑一次官司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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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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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國賠,那該公務員的退休金大概是玩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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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 PCDVD認證賣家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死老百姓
文章: 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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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很合理阿...不然每個公務員都有恃無恐青青菜菜給你辦每一件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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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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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退休金不夠賠的,強扣薪資來賠! 就是要這樣,公務員才會認真辦事,才不會給民眾胡搞瞎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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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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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新聞報導 承辦人員 退休的退休 離職的離職 很難追討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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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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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又有人會說
"這樣做公務人員會多作多錯,少做少錯,乾脆不做不錯."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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