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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睡抵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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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女友別戀 妒男來回輾斃判無期刑

引用:
女友別戀 妒男來回輾斃判無期刑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1.04.07 02:57 am

首府大學(前身致遠管理學院)學生洪琦,無法忍受女友移情別戀,竟然開車追撞女友和情敵,兩度迴轉輾死女友。洪琦在法庭上說想以命償命、一死贖罪,但法院認為他仍有值憐憫之處,判決無期徒刑確定。

洪琦案發後羈押至今,他的父母已賠償死者家屬九百萬元。劉女家屬更一審時,曾在法庭上表示希望被告判死刑。

洪琦和女友劉芳瑜、情敵顏嘉德是同班同學。洪與劉女自二○○七年一月交往,二○○八年八月分手後,洪得知劉女和顏同居,幾近崩潰,一度欲跳樓自殺,又起意與劉女同歸於盡,傳簡訊說「你帶走我的全部,我也要帶走你」。

同年十二月十六日,洪琦喝酒後在教室喧鬧,被學校送到醫院,通知父母帶回台北。隔天洪琦趁父母不注意,偷開母親的車,準備汽油,計畫撞死劉女,再到兩人常去的向日葵花田自焚並焚燒劉女遺體。

十八日上午,洪看到顏騎機車載劉女出門上學,在台南麻豆鎮一七六號公路,先以時速七十公里從後方將兩人撞飛落地,再倒車從劉女身上輾過;迴轉看到顏站在前方阻擋,狠心再以時速四十到五十公里衝撞顏,且二度輾過劉女。

洪本想抱走劉女,但力氣不足,經一旁同學阻止,報警處理,劉女送醫不治。顏被撞後趴倒在前引擎蓋,撞向安全島成傷。案發後,洪幾度表示,「如果可以的話,希望自己可以死掉,這樣也不能彌補我的過錯」。

但法院審理發現,洪琦以線上遊戲為寄託,本想從女友獲得情感慰藉,但個性內向、壓抑,在愛情滋養中獲得重生,卻在愛情破滅後受苦,終至崩潰,鑄成大錯,亦值憐憫;一審到更一審都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維持定讞。

【記者陳崑福、翁禎霞/屏東縣報導】劉芳瑜的父親昨天獲悉判決結果,紅著眼眶說:「如果她(芳瑜)還在,今年應該畢業了」,仍流露十分不捨。他說,當初是心疼孩子提出上訴,如今最高法院做出這樣判決,「只能尊重」。

【2011/04/07 聯合報】@ http://udn.com/


居然才判無期,台灣的法律...
     
      
舊 2011-04-07, 10:11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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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睡抵債離線中  
黑禾
Advance Member
 
黑禾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追尋北國之春、尋覓國境之南
文章: 489
故意撞人還輾過2次致死
還其情可憫

讓人不經聯想
判決者不腦殘也難
 
__________________
國小的門面又改了
漂亮的兩層紅磚建築早已灰飛湮滅
大門對面的滷肉飯攤販
如今已轉型成鬍鬚張連鎖店總店

國中的舊址面目全非
改成醜陋的柏油停車場,只剩老樹在嗚咽
2005.06
醜陋的柏油停車場正拆除,老樹已無法嗚咽
2006.09
廣 告已經出現,台北新地標--京站
2011.07.04
我在君品17樓吃小外甥女的雙滿月酒
國中新校址在舊市府後方

舊市府改成當代藝術館
我還是懷念20元的市府員工午餐
怎麼全變
我的青春
我的記憶
台北還是我的 【 家 】 嗎????
舊 2011-04-07, 10:15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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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禾離線中  
AJ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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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0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離題星球喇迪賽人
文章: 145
所以之前有人建議

要殺人 就開車...

反正台灣的司法恐龍會自動幫你想好脫罪的方法
舊 2011-04-07, 10:16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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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01離線中  
慕凡
Master Member
 
慕凡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Post 嗯...

"但法院審理發現,洪琦以線上遊戲為寄託,本想從女友獲得情感慰藉,但個性內向、壓抑,在愛情滋養中獲得重生,卻在愛情破滅後受苦,終至崩潰,鑄成大錯,亦值憐憫;一審到更一審都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維持定讞。"

談個戀愛(不是夫妻)..

開車去硬把人家老父老母養了這麼大的女兒輾死. 還蓄意要一併幹掉另外一個男的.

"亦值憐憫".

呵呵..

我真的很難想像再過個十年台灣法官會神到什麼程度.


此文章於 2011-04-07 10:20 AM 被 慕凡 編輯.
舊 2011-04-07, 10:18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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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離線中  
muq643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24
一個是得不到妳就要毀掉妳.
一個是為了保護妳挺身擋在車前面.
是人都會挑後面那種的好嗎.

知道的就差別這麼大了.
那不知道的那方面勒?

上面的大大也說對了一件事情......
台灣的司法就是這樣
天大地大犯罪的人最大.
人在死掉的瞬間.所有的權利也跟著消滅了.包含人權
所以司法要保護還活著的人......
當然.不包含死者家屬

此文章於 2011-04-07 10:38 AM 被 muq643 編輯.
舊 2011-04-07, 10:35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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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q643現在在線上  
marks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引用:
作者陪睡抵債
居然才判無期,台灣的法律...

大概是因為有花了九百萬元吧
還有很多人一毛也不用花也不會被判死刑
舊 2011-04-07, 10:38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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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s離線中  
虎斑貓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2
反正台灣的司法連銳寶貝都可以無罪了...
舊 2011-04-07, 10:58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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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斑貓離線中  
drasil
Regular Member
 
dras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陪睡抵債
居然才判無期,台灣的法律...

我還是比較佩服樓主古靈精怪的風格...

這不是民粹是甚麼??

引用:
作者陪睡抵債
那以後只要重大犯罪者,網友大家出來投票該死或不該死就好了,我們要法官幹嘛?
舊 2011-04-07, 11:10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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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離線中  
blackleo
Master Member
 
blackle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風城
文章: 1,814
台灣真是犯罪者的天堂

真是一點也不錯

只要你有錢

法官都會自動憐憫你

真是太先進了∼
__________________
數位流系統全部到位,好好聽音樂,音樂好好聽。

重機的奧妙之處,就是
在併排行駛、鑽車縫時,它視同機車…
在爭取路權時,它又視同汽車…
舊 2011-04-07, 11:11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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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leo離線中  
Mr. RC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95
這太誇張了.......被撞死的人就不值得憐憫?
法官腦筋到底裝什麼阿。
舊 2011-04-07, 11:21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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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 RC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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