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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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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劣!脅迫少女賣*** 6小時接客20次
南部警方聯手破獲了一個行徑惡劣的賣***集團,他們登廣告,假裝要徵到酒店陪酒的「氣質美女」,實際上卻是強押上車,脅迫她們賣***,其中有一名被害少女年僅17歲,才第一天上班,就被迫在短短6小時內,接客20次。
有人看守的酒家,就是賣***集團的應徵地點,他們誘騙少女上門,說是要倒酒、陪客人聊天,事實上,卻是強迫她們前往指壓美容護膚店還是汽車旅館,從事****易,4月間,就有一名17歲少女受害。高雄縣刑大副大隊長楊春長:「押上車到屏東市色情場所賣***,當天晚上從23點到5點,總共賣***10、20次。」 懞懂無知的少女看到徵氣質美女的****上當,被強迫賣***,短短6個小時,接客20次,酬勞應該是2萬多元,集團卻只先給5千元,扣款避免少女逃跑,還拿毒品控制她們。楊春長:「我們懷疑這集團以K他命,來控制賣***的女孩子。」 少女不甘被騙,報警揭穿集團成員惡行,警方經過長期的跟監,終於逮到8個人,把利用毒品及脅迫方式,控制少女賣***的集團給瓦解。 六小時二十次算一算一次沒幾分鐘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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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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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盜版品,都要用<市值估價>。
20次才2萬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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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您的住址: 紐開普市
文章: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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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20=18 (分鐘)
這其中一定有什麼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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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5
文章: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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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有幾位嫌水太冷
提早出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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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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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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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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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的可以處死刑嗎?或是最少也要關十年以上不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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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二次元
文章: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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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快槍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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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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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莫非是用自己的能力去算的
所以也不覺得奇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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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幫我想條更毒的計畫,幹掉他們 ! 徒:師傅,恕徒兒駑鈍,你的武功不在他們任何人之下,為何要用如此方式 ? 師:沒有任何理由,這是我的風格 !徒: :.......(師傅,你實在太瞎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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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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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是台灣記者下標題都會使用誇示法
俗稱的標題殺人 認真你就輸了... 記者也是受薪階級咩,說的多有專業素養、為新聞自由奮鬥云云,聽聽就好不用當真,人家也是混口飯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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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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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類的,比連續強姦更惡質,如果只輕判個三,五年實在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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