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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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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同意書
官員的腦袋
性工作者除罪化 內政部要簽「配偶同意書」 * 2010-02-02 * 中國時報 * 【中時電子報/綜合報導】 隨著全世界對性產業的逐漸開放趨勢,我國內政部也開始研擬「成人性交易管理法」草案,為性工作者除罪化與除罰化進程鋪路。不過,內政部認為性工作者必須提出「配偶同意書」才能除罪,讓性產業者與學者都認為幾乎不太可能行得通。 大法官釋憲666號解釋指出,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一項第一款,罰娼不罰**的規定違憲,所以上周內政部在行政院的人權小組會議中,提出了性工作除罰化的相關配套措施,以及目前研擬「成人性交易管理法」草案的規劃方向。 不過,在這套研擬中的草案裡,一項從事性工作者需有「配偶同意書」的條文,卻引起爭議,許多性工作者聽到後覺得相當荒謬:「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嘛。」有人甚至反批:「如果我們要有另一半同意才能作這個工作,那**客是不是也應該要取得他的配偶同意,才能出來**,否則也算違法?」 律師尤美女就明確表示,性工作者究竟是要除罪化還是合法化,內政部一定要先考慮清楚,如果是合法化,那麼就是認定這個工作本身「合法」,則「合法」的工作哪有需要配偶同意的道理? 婦女團體幾乎異口同聲認為,內政部的規定有畫蛇添足之嫌,如果真的認定性工作是合法的,那麼國家公權力就沒有必要介入私人領域,去幫別人夫妻之間操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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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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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沒有配偶的就可以合法的做囉?
這條看起來是怕以後配偶想拿這個當做藉口來離婚所以才要加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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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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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上 產生矛盾
男人也可同意書 逃避通姦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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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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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很白痴, 不過似乎不得不然.
否則性工作者的丈夫, 是否可以每次都躲在旅館外, ****易結束後立刻抓人告妨礙家庭? 如果可以告, 這就是仙人跳的合法化. 如果不可以告, 那以後純通姦被抓包, 是否只要給錢就不算妨礙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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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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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是不是也應該要取得他的配偶同意,才能出來**,否則也算違法?"
這更是重點 或許在為通奸除罪化暖身 項莊舞劍 志在沛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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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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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歐美
通姦倘若被另一半抓到 訴請離婚之時 可要求高額贍養費以及補償 付不出 第三者想辦法補足 在被抓**之時立即凍結兩人資產 夫妻財產共有者,通姦者要付出高昂代價 有錢人把老婆搶了 就拿錢去把更年輕貌美的 管他有沒有罪 如果對方沒錢 也可以像民事那樣賠償不出來的去坐牢 不過刑法可以保障沒錢人 民事庭是要付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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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嗯..喔..耶..舒服
文章: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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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同意書」
本人XXX同意我老婆OOO去當雞 是這樣子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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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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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若通過...
以後就沒有所謂「假結婚真賣***」問題,外籍撈女可以大量進口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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