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127
|
李伸一:售屋實坪計價 消基會附議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115/1r7t5.html
【台灣醒報記者林永富報導】房屋買賣實坪計價的議題,最近監察院才糾正內政部。律師李伸一今天投書中國時報指出,其他國家都以實坪計價,我國不能反其道而行,希望吳揆新上任就能順應民意修法以避免糾紛。受訪資深房仲業者表示,此建議雖然合理,卻可能使公設部分要付另一筆費用,或建商趁機提高單價。但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強調,即使另加公設費用,需遠低於主建物。 曾擔任監委及消基會董事長的李伸一在投書中表示,其他國家大都以實坪作為房屋買賣計價時,我們實不能反其道而行;吳敦義院長新上任,如能藉由主管機關順應民意及國際現況,速研擬修法,將是整頓房屋交易亂象的契機;而消費者保護團體、消基會及優良建商更不應置身度外,一起參與推動。他說,「以實坪計價不但可避免買賣糾紛,更可抑制房價。」 他舉例,若以實坪占登記坪數的60%到65%計算,以實坪計價房地產不可能調漲35%到40%,因此以主建物實坪作為房屋買賣計價基準,才是保護消費者的權利,維護正當合法廠商的利益及抑制不當房價上漲的方法。 對於此一議題,資深房仲業者吳銘鴻表示認同以實坪計價,但執行上並不容易。他說,以後建商可能會在房屋主體之外,另外收一筆公共設施費用,或是直接將公共設施的費用轉換到房屋主體上,使得單價上漲。但他直言,「羊毛出在「羊毛出在身上」,建商一定會將公設轉嫁,消費者永遠是弱勢。 吳銘鴻指出,消費者購屋時,要先把房屋總價扣除公設虛坪之後算出實坪的單價,自行評估是否值得才購買,像是台北市內新建築公設比高,老公寓就比較低,同樣50坪房屋,實坪可能不到30坪、老屋可能超過40坪,因此要以總價來算30坪或40坪的單價,評估是否值得購買。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也對台灣售屋加計公設虛坪的獨步全球做法,表示違背世界潮流,尤其消保會制訂的定型化契約居然誤差1%以內不找補,在台北市內相差1%可能就達數十萬,「那有數十萬不用找補的道理?」他贊同盡力推動以室內實坪計價方式,如建商要另加公設費用,公設單價就應以遠低於主建物單價來計算才合理。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熱火爐
文章: 2,289
|
實坪計價及燃料稅隨油徵收都要考慮吧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及個人圖示設定關閉中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266
|
搞到最後大概會變成:
1. 黑暗原力檯面下運作, 此議無疾而終, 成為被大家遺忘的另一則舊聞。 2. 以後新屋看起來像鴿籠, 除了走道跟電/樓梯外, 啥都沒有。復古(省錢)一點的, 電梯還可以搞成那種拉門式的。 3. 公設的成本120%地直接灌到售價裡(我沒打錯, 120%, 反正都重算了, 不多加點對不起自己)。反正有錢人不差那點錢, 沒錢的人, 便宜那點錢也還是買不起。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127
|
樂觀其成!
標題這個困擾對購屋消費者來說,由來已久,舉例來說,許多4-5口之家,買了個60坪的房子,交屋時才發現室內實坪不到35坪,根本不夠住. 大家買房,真正最想知道的面積,其實就是"室內部份真正可以使用到的面積".從這個簡單的觀點出發,制定規範,把公設面積獨立出來,其實還不夠完善. 所謂實坪,目前在相關法規中並沒有明確定義,但在約定成俗的實務界,大概就是扣除公設面積後專屬專用的部份了,但提醒大家,這部份離"室內部份真正可以使用到的面積"還有點距離. 專屬專用的部份其實還包含了陽台,花台,雨庇,外牆,結構柱,管道間等等,這些都是算入你專屬的面積,而且都是以最外緣來丈量計算.講的淺白一點,窗戶上方那一塊突出外牆的水泥板雨遮,非常昂貴,與你的室內面積是一樣的單價,花台,陽台,通通一樣,現在一般外牆20公分厚,這20公分的外牆實際上是實體結構,無法使用,但一樣算在專屬面積內銷售,單價也一樣.若是與隔壁戶的分間牆,就是以中心線為界,一人一半. 在來談一下大家常忽略的結構柱,從前建�**暀ㄓ荌�,結構柱的面積也不會太大,但現在高層住宅很多,1米x1米的大柱子司空見慣,若您的房子在邊間,這些大柱子的面積可就必須由您獨立買下,三根大柱,就約1坪,問題是柱子部份給結構住,人住不到啊!對,就是這樣,目前這些只要歸屬你專用的,都叫實坪,實際上還必須把他們都扣除,才是您室內真正可以讓人使用到的面積. 我認為,既然要開始整頓這方面的混亂,就應該徹底一點.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是一回事,清楚的遊戲規則與一目瞭然的產品資訊揭示又是另一回事.如果,這次整頓能達到本文所揭"室內部份真正可以使用到的面積"的清晰程度,那麼,除了糾紛可以減少,建商在產品規劃上也會更有效率,免得大筆一畫,虛坪都由消費者買單.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213
|
以台北市為例:
60坪(虛坪)2000萬, 35坪(實坪)2000萬, 你要買哪一間??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096
|
引用:
對月入22k的新鮮人,要買那間?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
引用:
好問題 ![]() |
|
|
|
|
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家中
文章: 89
|
引用:
就算新鮮人月入50k, 每年調薪5%, 一樣是買不起.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0
|
準備每坪破百的行情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8
|
除了售屋要PO實坪之外
我還認為房屋和土地抽稅 . 要以現行賣價來抽稅 而不是以公告地價來抽稅 地段 . 房子 . 土地 . 真有價值再高都會有人買 . 而不是炒出來的 問一下穿著趴哩趴哩的房仲吧 . 成叫的金額和量到底有多少吧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