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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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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D:誤認裝潢工為賊 松山分局偵查隊長 加重記過乙次....
以下引自中時電子報....
引用:
休假中的偵查隊長被記過(不過鵝不知當時副隊長有沒有先請示他的意見,但要負連帶責任還是跑不掉的 ),指示要公布的人反倒只有申誡一次,請問一下這是啥道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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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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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您的住址: 貓窩
文章: 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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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電視新聞有看到過
連一些查證的動作也都沒有確實作 只能說是活該 引用:
一般人沒法理解腦殘官員的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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暈死的肉喵D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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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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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科學昌明的現代、都會有這種烏龍辦案方式
那當年的蘇建和案、那些辦案的警察、審理的法官跟檢察官都沒有烏龍嗎? 鬼才相信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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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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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偵探柯南跟金田1少年殺人事件多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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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7 您的住址: 琉璃仙境
文章: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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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沒有好大喜功的員警帶著一大票的記者衝去他家逮人
不然事情更大條 習慣就好 這裡是台灣 非現行犯有嫌疑也可以直接把你押上警車 沒搜索票也可以非法搜索,現在還很常見 因為這裡是台灣,沒有法治的社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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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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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跟高雄那個酒測員警一樣.大家寫寫信去抗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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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文章: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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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這樣的
看來那個隊長不是有得罪過人 就是有擋人X路 習慣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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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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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覺得警察要多看看偵探類的漫畫或書籍 雖然說那是作者的異想世界 但是裡面有很多專業知識學校老師可是不會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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