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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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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零體罰 立院三讀通過
http://news.pchome.com.tw/politics/...2210042022.html
校園零體罰 立院三讀通過 6個月輔導期避免夫子難適應 2006-12-12 20:22/記者梁芳瑜、鐘家豪/台北報導 台灣的教育模式出現重大變革,立法院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修正案,明定保障學生身體自主權以及人格發展權,不得對學生實施任何體罰,造成學生的身心傷害,這項修法,讓台灣成為全球第108個校園零體罰國家。這項修正案沒有罰則,同時立院也做了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以及全國教師會在6個月內研擬出輔導方案,避免造成基層教師管教學生動輒得咎,或對學生輔導改採消極態度。 俗話說「不打不成器」,這句話在往後的校園中,不能在奉為教育的鐵律了,立法院通過教育基本法修正案,明定學生的身體自主權以及人格法展權應受保障,學生不能受到任何體罰,造成身心傷害,換句話說,老師不可以打學生了。 「校園零體罰」是人本基金會等多個民間團體努力目標,教育基本法第8條及第15條條文修正案提出後,朝野歷經1年2個月協商,立法院院會在12日下午三讀通過,提案的民進黨籍立委管碧玲表示,讓兒童在幸福、親愛、諒解的環境成長已是普世價值,也是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明定,修正案立法通過,使台灣的人權立法更加進步。 管碧玲指出,「全世界107個國家,都有立法通過學校的老師,不要用身體的體罰跟羞辱學生的方法來進行教育,今天這個修正案通過以後,台灣變成第108國家,兒童的身體不要侵犯,那對人格發展才是對的。」 不過,在體罰以及所謂羞辱的認定上,法條上並沒有明列,老師如何教育小孩有灰色地帶。 管碧玲表示,「在我看來,罰站是(體罰),蹲跳也是(體罰),交互蹲跳也是,寫悔過書我都認為是一種羞辱的行動,跑操場跟勞動服務算不算?都算,在我看來都算。」 事實上,這項修法從一開始討論就爭議不斷,特別是禁止體罰通過後,容易造成教師管教學生,動輒得咎,無所適從,同時對校園霸凌等危害其他學生的行為,老師也一點辦法都沒有,立法院也做了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以及全國教師會在6個月內研擬出輔導方案,避免因修正案通過,造成基層教師管教學生動輒得咎,或對學生輔導改採消極態度。 這項修正案原先附有罰則,經朝野協商,擔心造成教師太大影響,最後拿掉罰則,通過最後版本。總而言之,往後教學生不能碰、不能罵,要實施愛的教育。 --------- 挖靠....不能打不能罰站蹲跳也就罷了, 悔過書跑操場勞動服務也算的話會不會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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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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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可以當老師,不要去當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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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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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會跟老師簽下同意體罰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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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饋小黃卡號 34923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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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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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算不算體罰?這也是一種精神上的喔,所以也不能罵人......
最重要的還是要先保護好老師自己,上課要吵鬧還是下課要打架,隨便啦,反正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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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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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看來以後老師只要好好教書,不用管怎麼教做人了....= =+
難怪死小孩越來越多....囧r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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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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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真好
真羨慕 不體罰 壓力少 講就聽 真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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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影音伺服器 CPU:英特爾 奔騰1.6GHZ 主機板:ASUS P4B266-7年的主版掛了 新機-CPU:AM2-4800+ 主板:GA-MA78GM-S2H 電源:台達400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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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桃園
文章: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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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學生大吵大鬧也不關係?
那課堂就不用上了。 對於不聽話的學生其替代方案懲戒是什麼,這比較想瞭解的, 義務教育也沒有退學,就算強制轉學,其他學校也未必肯收。 學生打老師又該怎麼辦... 現在的立委不也是體罰所教出來的,也對啦反正有錢念私立學校, 對於沒錢所念的義務教育的國中小學,乖巧的孩子碰到壞孩子的欺 凌所兆成的陰影,這部份就沒人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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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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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212/4/7xri.html
教部:教師管教要想新方法 更新日期:2006/12/13 04:09 記者: 林志成/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修正案,明訂禁止體罰。教育部訓委會常委柯慧貞提醒所有老師,以後對不守規矩的學生也不能「打」,必須想出其他更適當方式管教;若管教不當,會被記過處分。 至於「體罰」或「不當管教」的認定,教育部與全國教師會、地方教育單位在半年內定出實施細則。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秘書蕭逸民說,老師不能打學生,就像警察不能毆打嫌犯、雇主不能打勞工、先生不能打老婆一樣,都是基本人權,與教育無關。 柯慧貞說,雖然體罰可暫時壓抑青少年不良行為或導致短暫服從,但會帶來更多壞處,包括破壞師生關係、造成兒童低自尊與不安恐懼、教會小孩不滿時就使用暴力或攻擊、鼓勵教師發洩自己不滿,因而帶來往後更嚴重的虐待行為。 柯慧貞指出,今後老師遇到頑皮、不守規則的學生,要想其他方式管教,譬如加強溝通或鼓勵學生正向行為。長期下來,學生就會講道理,減少負面行為。 柯慧貞認為,處理學生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而不同,如調整座位、代為保管物品或取消參加課程表以外的活動,反正就是不能用打的。柯慧貞表示,未來老師管教措施須與學生違規輕重相當,要符合比例原則。根據相關規定,如果老師管教不當,造成學生身心受傷,老師將被記過。 柯慧貞表示,目前已有台北市、台北縣、高雄縣、屏東縣、台東縣、花蓮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八縣市訂有相關作業規定或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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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榕樹下
文章: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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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以後老師的工作會漸漸轉變成
上下班打卡∼∼上班打一下卡 進教室照本宣科一個字一個字唸 唸完下課,放學時間到打卡下班 ========= 這讓我想到所謂的過與不及都不好 適當的體罰應該是可以接受的.. 可是現在連罰站都不行的話..我在想 如果是那種校園流氓老師怎麼教? 直接報警處理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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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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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教育部的人說法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12/17/7xgo.html 她進一步舉例,當學生干擾教學或是不按時教作業,教師可以給予善意的提醒以及給學生說明解釋的機會,也就是在教學現場的老師必須要調整自己的情緒,而教育部也會強化教師對學生各種不服從、反抗、反社會性行為以及不同心理與偏差行為的辨識與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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