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401
|
亂世用重典 7/1起搶劫吸毒按件論罪
平常遊手好閒、不務正業、想動歪腦筋做壞事的人要小心了!從7月1日起,連續犯刑責加重,凡是強盜、搶奪、詐欺、竊盜、毒品案,都「按件論罪」,像台中市一名黃姓男子連偷24家超商,如果以強盜罪7年有期徒刑,一罪一罰來算,搶24家至少被判168年。
亂世犯罪祭出重罰,有沒有效?民眾說,還要觀察。 黃姓男子大熱天穿雨衣大搖大擺,一進超商就亮出開山刀搶劫,嫌犯食髓知味連搶24家,雖然被法官判處9年6個月,但店家還是心慌慌,無論白天夜晚值班,都帶著棒球棍防身。 治安太壞,店家被搶怕了,該怎麼辦?現在刑法新修正,從7月1日起犯罪採一罪一罰,以黃姓嫌犯的例子來說,搶超商強盜罪,最輕判刑7年,連搶24家,最少判刑168年,合併執行30年有期徒刑。 對犯罪者祭出重罰,是否能改善治安?被搶過的超商店家看法大不同。 有店家說:「他們(搶嫌)就是懶得賺錢,當然要罰重一點,我們做那麼辛苦,錢都被搶走。」 另外一店家認為:「就是要教訓他一下,教訓他下次就不敢。」 也有店家說:「像是沒指認到的(嫌犯),一直去看,結果不是,不是,那還是抓不到呀。」 為嚇阻犯罪,刑罰由輕變重,不只搶劫,連詐騙(新聞)集團、暴力討債,都要加重刑責,但也有人權團體反映,難道人一犯錯就得蹲一輩子苦牢,未免也太不公平。 只能說,民眾不要走歪路,這問題永遠不用擔心。 http://tw.news.yahoo.com/060619/195/39ffi.html --------------------------------------------------------------------------------- 為什麼那些人權團體老是愛在那邊靠北啊 ![]()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身處無限車殼地獄 T_T
文章: 473
|
引用:
因為他們是想為自己的未來鋪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226
|
因為人權團體怕有一天他們被抓到犯罪實據,而被判重刑,所以一直反重典…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88
|
|
![]() |
![]() |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店
文章: 1,549
|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我覺得比較好。
像前天發生的酒駕肇事逃逸還把人拖行很長距離的那個,改換成他被拖行來嚐嚐 那種滋味~ 強姦犯就把他屁股捅到爆 ![]() 我是認真的。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983
|
那些人權團體只會出一張嘴
如果他們本身是被害人看他們會不會在那邊靠夭 此文章於 2006-06-19 04:59 PM 被 Dragon cat 編輯.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秘密基地
文章: 79
|
有點搞不懂人權團體的邏輯,明明就是一案一審,
真要被關一輩子苦牢也必須要犯下很多件案子,而不是一犯錯就得蹲一輩子苦牢...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身處無限車殼地獄 T_T
文章: 473
|
引用:
其實人權團體是期望犯罪也不要判刑..........................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澎湖•馬公
文章: 332
|
一直不能理解人權團體為什麼不先正視受害者的人權...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25
|
台灣的亂源-人笨基金會
還有 先把刑期上限往上調吧 台灣最多關30年嗎 加上假釋 最多15年就出來了 學學米國 無上限吧 此文章於 2006-06-19 05:53 PM 被 有為青年 編輯.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