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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aman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154
她9歲妨害兵役?竟然送辦

九歲女童幫父親林家全簽收教育召集令,忘了把召集令交給父親,桃園縣後備司令部通知警方約談,並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函送法辦。女童被約談時一度嚇哭,心疼的林家全痛批軍方實在太離譜、荒謬!
按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沒有依規定轉達教育召集令可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金。受理偵辦的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范振中接獲移送書,見被告年僅九歲,大感意外,廿四日逕予不起訴處分。

檢察官意外 予不起訴處分范振中指出,刑法第十八條第一項明文規定,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林女不滿十歲當然不罰,自應不起訴處分。至於女童是否真的觸法、或是否應移由少年法庭審理,後備司令部應再行查證後,再作適法的處置。

桃園縣後備司令部係去年八月廿二日,將林家全應於十月五日至「慧敏營區」報到的教育召集令,以雙掛號轉請中壢郵局送達。

當天僅女童與媽媽在家,郵差按門鈴後由女童開門。女童聰明伶俐十分討人喜歡,郵差見狀交付教召令,女童代簽父親名字「林家全」收下教召令,就一直擱在客廳一隅,忘****給父親。

軍方動大法 拿小女娃開刀林家全沒有依規定接受教召,桃園縣後備司令部追查教召令已送達、且由女童簽收,於是函請中壢警分局調查。大崙派出所依司令部資料約談林家全父女,員警半開玩笑的告訴女童犯了偽造文書等罪,會被司令部移送法辦,嚇得女童痛哭失聲。

警方製作父女倆筆錄後,將資料回覆後備司令部。司令部認女童沒有把簽收的教召令交給父親,涉嫌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成了國內第一位被軍方大法伺候的女娃兒。

林家全心疼女兒一度被嚇得不知所措,痛批軍方荒謬至極。他強調,前年第一次接受教育召集,時間雖長達十天仍準時報到,因服兵役是國民應盡義務,如果他知道去年十月教召,一定按時接受教召。

林家全說,女兒孝順又善解人意,平常在家就常代收郵件、帳單等,一般帳單一定馬上交給父母親,但她根本不知道什麼是教召令、心想不重要才擱置一旁沒交給他,軍方如認為他逃避教召,應衝著他來,怎能拿九歲女童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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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找大人卻找小孩開刀
     
      
舊 2006-02-26, 02:52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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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aman離線中  
加藤鷹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16
軍方大多都是怪怪的
和之前"軍人大多都是怪怪的"
那篇相呼應
 
舊 2006-02-26, 02:57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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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藤鷹離線中  
capitalm
Major Member
 
capital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where the light is
文章: 271
沒有常識....人家給他台階下,他還不領情
他沒有去教召,一定要給上面一個交代
假如報他逃避教召的話,他要判刑
但是報他女兒妨害兵役,一定是不起訴
罵的那麼高興,不去搞清楚事情的真相
舊 2006-02-26, 03:01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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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m離線中  
加藤鷹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16
引用:
作者capitalm
沒有常識....人家給他台階下,他還不領情
他沒有去教召,一定要給上面一個交代
假如報他逃避教召的話,他要判刑
但是報他女兒妨害兵役,一定是不起訴
罵的那麼高興,不去搞清楚事情的真相


女孩不起訴可確定
法辦男的依弟的認知應是和女孩一樣不起訴
舊 2006-02-26, 03:15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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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藤鷹離線中  
BorgMu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7,865
問題是在於"不起訴"是否也會導致該女孩留下法律上的記錄.........等於莫名的背上一個妨害兵役的前科
舊 2006-02-26, 03:55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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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gMu離線中  
加藤鷹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16
引用:
作者BorgMu
問題是在於"不起訴"是否也會導致該女孩留下法律上的記錄.........等於莫名的背上一個妨害兵役的前科


yes
舊 2006-02-26, 04:01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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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藤鷹離線中  
zandar
Master Member
 
zanda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2,327
看記者訪問小妹妹的時候,感覺漫乖的
說自己拿了信放在桌上,後來看電視忘了 xd
還會不好意思呢
舊 2006-02-26, 05:13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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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ndar離線中  
Earstorm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39
暈? 家長怎麼當的...

我說是家長的錯, 把事情丟給小孩子, 還代簽, 這個問題大了.
依我說, 要罰, 而且要重罰罰家長, 不然以後什麼事情都推說小孩子不懂事然後忘了.
舊 2006-02-26, 05:53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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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離線中  
gdrs
*停權中*
 
gdr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Earstorm
暈? 家長怎麼當的...
我說是家長的錯, 把事情丟給小孩子, 還代簽, 這個問題大了.
依我說, 要罰, 而且要重罰罰家長, 不然以後什麼事情都推說小孩子不懂事然後忘了.


干家長什麼事
家長從頭到尾都不知道這件事阿

要重罰起訴的豬頭軍官才對
舊 2006-02-26, 06:33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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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s離線中  
jsh0518
Major Member
 
jsh051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59號星球
文章: 138
應該要罰郵差

應該看得出來是教召令吧

當過兵的男人應該都知道重要性

讓九歲小孩代收就算了,

還當面受理小孩代簽父親名字

明顯瀆職。
舊 2006-02-26, 07:01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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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h0518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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