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東京都杉並區
文章: 497
|
調解委員會....
請問,如果車禍糾紛地點是發生在其他縣市,有規定調解委員會申請一定要在發生地申請嗎? 可以在自己住的縣市申請調解嗎? 還是一定要在發生車禍地點縣市申請?
謝謝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16
|
聲請調解事件之管轄如下:
一、兩造均在同一鄉、鎮、市居住者,由該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 二、兩造不在同一鄉、鎮、市居住者,民事事件由他造住、居所、營業所、事務所所在地,刑事事件由他造住、居所所在地或犯罪地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 三、經兩造同意,並經接受聲請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同意者,得由該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不受前二款之限制。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