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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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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anddog網友把自己的話~~當成放屁嗎??
catanddog網友在二手區賣機殼6077...
明明刊登文章中..有註明"還有順序以面板為主~~~!! 請以面板回覆後以pm告知詳談謝謝" 等字句 後來降價求售..也有說"如果還是沒有人要就到kimo了"等字句 不過我當時大約二個小時後,就表示我有購買的意願 ,也並在當時pm給該網友..也留了聯絡電話 結果後來才說已經刊登到奇摩了...只是僅僅回覆訊息.. 請自行到奇摩下標... 剛剛我下班發現機殼已經被標走了...竟然還是提前結標... 這個舉動讓我很不爽....照道理catanddog應該先來電 問我是不是有意思購買...畢竟我第一個預訂的...他應該 先來電通知我...不應該僅用訊息通知(誰會24小時都待在 論壇裡) 我覺得catanddog網友完全把他自己的話...當成屁話了... 講話應該講信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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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竹北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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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我這這邊對你說一聲對不起,因為當時只想把東西賣出去,並沒有想太多,
沒想到造成這位網友的困擾, 這邊我送你依一樣東西作為補償不知道可不可以~~~!!(是使用過的東西) http://forum.ocdog.net/viewtopic.php?t=2878 ![]() 不然我也不知道該如何辦~~~!! 希望你可以接受我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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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人了送人了~~~~^.^ ![]() 此文章於 2004-09-23 11:52 AM 被 catanddo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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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永和頂溪
文章: 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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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的.....
這種人.. 滿多的 樓主你就當見怪不怪了 我想送東西是一回事 賣主的心態是可議的... 希望能學到一點網路禮節跟誠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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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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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希望catanddog信守當初刊登
文章時的約定....既然我已經表示購買意願(第一位).. 就應該優先賣給我...而且我當時除了pm給catanddog 我後來在奇摩也有提醒catanddog網友儘快和我聯絡~~ 都強調了二次...他郤視而不見... 現在就看catanddog網友的誠意了~~ 此文章於 2004-09-23 06:04 PM 被 catfish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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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新竹
文章: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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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個人反倒認為catfish55兄不必得理不饒人,講得好像catanddog犯了啥滔天大罪,充其量您只是沒撿到便宜罷了! 1. 您PM在先, 且catanddog允諾先PM者得, 但catanddog可有回您PM說要賣你?若有,的確是大大不該,若沒有,我倒不認為罪不可赦,更何況您又還沒給錢耶!! 2. 不論catanddog是無意還是怎樣,沒有顧全到這邊的承諾的確有所不該,但其確實有心解決catfish55兄之不滿,值得嘉許,但說到要賠償道歉,個人倒覺得不必! 買賣雙方,真的該秉持誠信之原則,若已有所允諾,自當該為自己的決定負責,然則人非聖賢,難免疏失,個人認為,只要自己沒有實際損失,何必搞得好像對方欠了你幾千萬一樣,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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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系統 Windows 11 x64 Professional 主機板 MSI MPG Z390 GAMING PLUS CPU i9-9900KF cooler Thermalright TRUE Spirit - 90m REV.A RAM Kingston DDR4-3200 8G*4 VGA ASUS PH-GTX1660-O6G Speaker EDIFIER R1900TII Monitor ViewSonic 24" Case+Power Lian-Li PC-7HWX + 海韻 PRIME 850w keyboard CHERRY 綠軸 Mouse Logitech G502 Her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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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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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 對阿 我覺得東西都賣出去了
要怎麼看的出誠意了 充其量口頭上跟你道歉不然能怎麼樣呢... 賣出就賣出了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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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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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不清楚各位網友對於信用這方面的重視程度...我只知道一個人,說出承諾就應該做到.. 這個應該是很基本的社會道德觀念吧~~ 至於您說的二點,我有點不贊同~~ 1.既然catanddog網友已經說明了"先以面板回覆後以pm告知"等字眼...我也很盡了 一個買家的責任,馬上留下留言並pm(其中有留聯絡電話)...那既然他不賣我,為何 當時不給個訊息或來電表明不想賣我~~甚至到現在他連一通電話都沒打給我.. 簡單的說...我完全盡到一個購買者應該做到的動作..而賣家呢....什麼動作也沒有, 只知道事後道歉~~難怪我會不爽了~~ 2.至於第二點,如果catanddog有心要解決及道歉..就應該信守之前的承諾..這樣 才是算是負責任的人....還有您說的沒錯,人非聖賢,難免有疏失...但事情發生了,就 要負責任承担一切...難道就只是說聲抱歉,再送個兩光的東西(會過熱)..這樣叫有誠意嗎?? 再說我只是希望catanddog網友說到做到,賣給我為優先....我可沒有要求他賠償什麼 東西~~還有說到損失...嚴格來說,雖然我實質上沒損失,但我精神上有損失阿~~這個 是奇摩子的問題~~ 此文章於 2004-09-23 07:57 PM 被 catfish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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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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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所謂的誠意是指他是不是該遵守刊登文章時的承諾...又不是說要他送我什麼東西~~ 如果東西已經移交了,我沒話說...如果還沒,就要看catanddog網友的決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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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2,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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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呵呵!!!之前這位網友好像也鬧的挺大的!! 事情解決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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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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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種想法常在新聞裡看到....一個犯人幹掉 別人的親人,被抓的時候,警察問他有什麼話 要向被害人的家屬說...他們常說"人都殺了,不 然要怎麼樣...頂多說聲對不起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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