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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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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0
文章: 1,794
種花奠信....凸=.=

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threadid=118779

女友使用中華電信ADSL(去年一月承租),在去年12月3日因斷線申告障礙,雖然後來當天線路可使用了,但卻斷續不穩。至今年一月13日整個早上斷線,再次撥打電話申告,並告知從去年十二月申告至今,連線品質一直不佳。當天還有發MAIL至該單位,但一直到一月十五日早上線路都在不穩狀態,且中華電信連一通電話告知處理情形都沒有。憤而在一月十五日當天去中華電信退租。
申辦退租時,該服務窗口告知因為未使用滿兩年,需繳交違約金四千元。我向該服務人員告知退租之原因,而該服務人員也要求我寫該單位申訴單。當天下午該單位撥電話告知,未使用滿兩年退租是我個人的問題,所以他們主管裁示還是要繳交違約金。並說如果不繳交,他們和他家業者都有連線,會像信用卡一樣留下紀錄,讓我在申請他家服務時受阻。所以在一月十六日先行繳交違約金,然後再度發MAIL給該單位,說明詳細經過。而我也收到台北南區營運處回的MAIL,內容是該營運處傳輸機房系統確實出了問題。過年前我又接到中華電信的電話,內容大約是第一次申告他們有處理,但是沒跟我確認。第二次申告,他們機房認為沒問題,所以就沒處理。然後要我繼續使用他們的服務,他們就會退還違約金。講到我火大,就提出幾點問題回問他。
一、使用者申告故障,是否他們需回報處理狀況,並詢問故障是否排除。還是使用者要自己電話追蹤他們到底處理到怎樣了?
二、他們的確收到兩次申告障礙,但是第二次申告時,服務人員認為沒問題就沒要求派工維修。這樣的問題是使用者的問題,還是他們自己內部行政問題?
三、我收到南區營運處的MAIL告知,確實為該單位系統出問題,那退租歸責是否在我。
該人員仍舊一直強調未使用滿兩年就要罰繳違約金,我就回他,那我會向電信總局申訴,由他們來判斷。掛斷電話後,我就到電信總局的申訴網頁填寫經過申訴。到了過完年,電信總局將我的MAIL轉給中華電信,並要求他們提出報告。
過幾天,我又接到中華電信的電話,要求我繼續使用他們的服務,不然他們不可能退我違約金。我回對方,我不願意繼續使用他們的服務,並講出租用合約內的第八條跟第十六條(附於最後)該服務人員竟然回我,那是客戶自己的認為,實際上沒使用滿兩年,他們就是一定要罰。我也懶得跟他講了,就跟他講那就等電信總局那邊裁定了,當天我又到電信總局將電話內容填寫申訴。
又過了幾天,電信總局又把我的申訴內容轉寄給中華電信,這次是一個自稱中華電信總公司的人打電話給我,問了問我情形,然後說他會幫我處理。沒幾天中華電信之前那個服務人員就打電話來叫我去領違約金了。
POST了這麼長的一篇,希望能讓因為跟我相同遭遇或還在因為中華電信的線路不穩忍氣吞聲使用的人能為自己謀權利。不只線路不穩,包括到你家裝機的人員態度不佳,都可以到電信總局申訴,只要查明屬實,電信總局都會對電信業者提出罰款警告。
申訴網頁:http://www.dgt.gov.tw/chinese/public-comments/15.1/comment-submit.shtml
附合約中第八條及第十六條
第八條、 本公司應維持電信機線設備正常運作,遇有障礙應儘速修復。客戶自備設備者,遇有障礙應自行檢修。如因而影響電信網路之傳輸品質或其他電路之使用時,本公司得暫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導致之責任問題應由客戶自行負責。
第十六條、客戶申請終止租用或因欠費而被終止租用,致租用期間未滿所規定之最短租用期限者,應補足未滿期間之各項月租費。但終止租用之原因不可歸責於客戶之事由所致者,免予補繳。


差點又有人被A錢了
     
      
舊 2004-06-20, 02:39 AM #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wschen離線中  
BLUE KEY
Major Member
 
BLUE KE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240
讚啦
你做的真好,小的真配服你
 
舊 2004-06-20, 03:29 A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LUE KEY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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