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Rivia
文章: 7,057
|
大家還記得我之前說的同學REX嗎??
http://202.39.48.38/showthread.php?s=&threadid=271149 我們之間又發生了一點事情... 不過跟電腦無關,這次我跟他又發生了一些糾紛... 事情是這樣的,他跟他女友感情很不好.. 我從以前就一直是他們的夾心餅乾,常常都是我在幫男方說話... 又剛好我跟女方是很好的朋友,所以他常會跟我說她的心事,一些連REX都不知道的事情,也還要我替她保密~ 可是他們之間的糾紛似乎都是REX搞出來的...有女友了還一天到晚拈花惹草,還硬說只是在家裡吃個飯而已...要不然就說要電話只是想交朋友... 其實這些都是在騙人的,如果不是喜歡對方或是想認識對方,有人沒事會去亂跟女生要電話嗎?? 還大落落的在班版上討論她跟別的女生之間的感情問題??請問她有把她正牌女友放在眼裡嗎?? 我原本是打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裝做不知道,可是我被女方追問,不說對不起我的良心..而且我跟女生是超好的好朋友,當然我也就告訴她了...也當然不是全講,一件就夠了...結果她想跟REX分手~ 現在REX一直認為是我在挑撥?!真的是漫奇怪的,REX居然一點都不會反省!!還說女生就是這樣(女生是又怎樣了)...非常的大男人主義~ REX他這個人我也不想多說他什麼... 他最近因為賣人的電腦"過程中"出了一些問題,現在遇到了一些很嚴重的糾紛,對方說要砍他...剛剛已經去備案了... 也許我會有人覺得我沒事幹麻管那麼多? 我也不想管,只是覺得女人的青春有限(女生的年紀比男生年長3歲),長痛不如短痛,而且REX也是註定會延七的人...畢了業之後當兵也要兩年,那時女生都幾歲了... 兩人的個性相差太多了,只有玩的時候比較好...心事卻都跟我說?! 剛剛同學也問我為什麼那麼在意他們之間的事情...還說我之前送女生的生日禮物實在太貴重了,也或許我根本就事已經移情別戀到他身上,只是我自己渾然不知而已... 自己後來想想,也覺得我好像真的根同學說的一樣..我很在乎她吧... ![]()
__________________
Folding@home with GPGPU集中討論串 Unix Review: ArchLinux●Sabayon●OpenSolaris 2008.5●Ubuntu 8.10 AVs Review: GDTC●AntiVir SS●ESS●KIS 09●NIS 09●Norton 360 V3 ![]() I Always Get What I Want.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南京東路幫
文章: 145
|
施主...
上吧....既然你覺得REX不能給這個女生幸福 那這個任務就交給你了 ![]()
__________________
付出≠收穫 但是如果完全沒有付出 那麼收穫就一定等於零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10
|
還是遠離是非之地吧。。。
這種事粘不得, 勞心費力, 還會讓人越來越沒自信。
__________________
We're lost in a masquerade......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只有水泥橋的板橋
文章: 280
|
這種三角曖昧不明的關係
只有自己最清楚
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鋼筋,模板,混凝土.......XD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391
|
1.如果對女方沒意思,建議你儘速遠離雙方,這種事吃力不討好。沒必要淌這趟混水,到最後弄得裡外不是人。最傷的是自己。
2.如果對女方有意思,或是你認為女方是一位值得你去追的好女孩,而不只是男性想保護女性的本能作祟,那我也建議你,不用顧慮男方太多,追下去就對了,頂多背後被一些好事之徒當作茶餘飯後的八卦話題罷了。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馬槽
文章: 148
|
帶著那女生遠走高飛吧..
這種朋友不交也罷, 只會下結論, 只會替自己想, 活在自己的世界裡..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
這問題還是要問你自己了,基本上對那位REX,你還能跟他作朋友真是偉大
這樣的人,我可能一開始就不會跟他作朋友了,而對他的女友,基本上把那些事告訴她是正確 因為她有權知道這些事,而知道後要不要離開他,這就要看她自己來決定了 而最後你要不要跟那位在一起,施主這就要問你自己了 以我這個怪胎來說,基於友情就足夠把事情告訴有權知道的人 是不是愛情,真的真的,很難說呀
__________________
|
|
|
|
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592
|
要找到尊重女權的男人已經不多了.....
而偏偏女人往往都去愛大男人主義將女人當成消耗品的男人, 當大男人主義的男人失去所愛的時候往往都不反省自己而怪女方...... 因果循環..........永遠得不到真愛 朋友......如果你愛她,就拋去過去她的無知而接受她吧........ 當有人閒言閒語時只要回一句: 女方現在比過去還幸福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78
|
施主~~~我認為你不應該在她和男友吵架鬧分手這個節骨眼上去插一腳。也許最後他們和好了,又在一起,那你呢?背了一個臭名!不值得!最好是等他們有了一個結果後,你要怎麼做再說,讓你朋友彼此冷靜一段時間不是更好嗎?你也可利用這段時間好好想想要不要和她在一起,或是繼續做個好朋友?我建議這樣做的理由是讓你避免在兩邊不是人,又可少一些八卦話題,因為這些話傳到後來會變成很難聽的!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