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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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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劣!無照撞死人拒賠百萬 竟還改名嗆:有事去跟法官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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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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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他也不是嗆, 而是說一件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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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擋簽名檔帳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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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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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貨,沒被收掉,還真是.......@#$%^&*()_.... 不過,我搞不懂,為什賠償金是分期???(每月僅需支付5000元) 如果是我處理,賠償金沒到位,根本不會鳥你啦.....就算你要賣肝賣腎才有錢也給我去賣... 此文章於 2020-07-09 03:44 PM 被 mism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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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天上人間
文章: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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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他還未滿18,以他家的情況,能分期拿到錢還是好事,如果拿到債權憑證,那比一張衛生紙還不如。
刑事已經服刑完畢,分期是民事,所以欠錢不還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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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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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的蠻多的
這也導致重大車禍老是要一直跑官司 像這個根本未成年莫說沒有車險可賠 家屬不認帳就是拿他沒皮條 之前有車友遇過類似的 就只能烙人去他家"坐坐"也就多少從爸媽那邊拿回一些些錢而已 (車損估價4x萬弄到烙人去逼家屬好像也才拿回不到10萬...) 要法律去定說沒車險不准上路否則抓到重罰x萬 然後未成年騎車/駕駛車輛監護人必須負擔肇事賠償責任 這一定被一堆人擋 那就真的只能烙狠的玩私刑討債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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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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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認為應該要有視賠償金高低,而下的“暫時判決”。
分期和解沒關係,拖二,三期沒給付,受害者屬就向法院申請取消暫時判決,以未和解的條件下,重新判決。 這樣才能使得受害家屬真的“更有機會”拿到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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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這個世界太吵 聽不到自己的思考 有人笑我腳步太小 走不到什麼天涯海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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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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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寫和解書...有很多眉眉角角...... 隨便找個範例 http://infoma-share.blogspot.com/2019/01/2019.html 這個範例真的太簡陋..... 如果今天要賠120萬,我每個月要給你一萬...那就是要付10年 賠了2年半...我不給了....你也沒辦法告我之前的傷害... 和解已經放棄提告的權利了,我有賠...只是沒賠全部.... 只能告我債務不履行..還只能到期提告...7年半後再說.... 再給一個 https://www.bc3ts.com/post/837 (有爭議的和解條件就不討論了..讓法院判應該要賠300+萬吧.) 看給付方式2的後段...如甲方延遲給付視為全部到期..... 這是對乙有利的 各位那天倒楣當乙方...可以參考.... 管轄法院的約定...也可參考.... 還有,像本篇...加害人是未成年...那家長就得當連帶保證人...一起簽和解書 如果甲不賠...那家長賠..... 第一個簡式和解書....真的是君子用....10萬內的小事故 需要分期給付的大錢,有重傷住院死亡的 請找律師擬一份完整的....花幾萬...省好幾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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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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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是非常常見的方式也是很常見被拖欠擺爛的方式
不用管你和解書多縝密 極大機率就是會遇到老子就是不想付了再來告阿 你要扣押甚麼強制執行甚麼去弄阿 就是窮所以才搞分期這種比較有可能的執行方式 也因為窮所以已經就是負這些債了~我擺爛還能有怎樣更糟的? 遇到像這種的真的會讓你覺得只能揍死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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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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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未成年肇事...拿到錢的機會還比較大...
只要對方不是家庭狀況複雜... 父母有正常工作,有房子,有存款.... 就拖家長下水,擦子女屁股... 那種20歲已成年,但還在讀書的...他肇事 還真拿他沒辦法.... 他沒工作,沒辦法扣他薪 還在讀書,100%緩刑 已成年,家長不用負責 所以就拿到債權證明一張....等幾年後,看他有沒有找到好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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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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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索賠談和解真的不能太相信對方 100萬還分16.7年償還,被害家屬真的是把人性想得太美好 現在一點辦法都沒有 我自己遇到的是一個阿婆閃併排停車吃對向擦撞到我 肇事者們避不見面,還找保險公司要我提出證據 我直接告下去後就跳出來談和解 而且先查清楚阿婆有甚麼保險、保額多少、財力狀況 我索賠20萬。是她負擔得起的數字。 至於併排停車車主,是被警察拿我提供的行車紀錄器挖出來 他還去改名,調解會時跟阿婆家屬達成協議他出2萬,阿婆出18萬 併排車主還對我說要分12期,我當場就站起來準備走人了 後來併排車主八十歲的老媽媽說她兒子真的沒錢,拿她的棺材本賠我,拜託我和解,她不能再讓兒子被抓去關。真的是啃老人渣無誤。 最後拿到現金才和解、撤告。 給各位參考。 此文章於 2020-07-09 05:40 PM 被 lobbe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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