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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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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名醫妻毀容剛假釋
你要劫財、錢搶到就算了 , 拿刀威嚇或傷害對方有很多方式 ,
有必要讓對方毀容嗎 ? 永康街惡盜又持刀割臉搶女 曾在28年前台北市延平北路一帶持剪刀隨機行兇刺人的男子胡同文(59歲), 4年前在永康街商圈埋伏行搶,尾隨名醫彭瑞鵬的妻子林瑞瑩, 搶奪她的背包並持刀狂刺臉部,犯後遭逮入獄服刑。 日前胡男假釋出獄,未料本月25日又回到永康街, 對一名馬來西亞籍張姓女子行搶,並持美工刀刺傷她臉頰, 警方再度循線逮人,依強盜、傷害等罪嫌將他送送辦, 檢方認為他涉犯重罪,有逃亡及再犯之虞,將他聲押獲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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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月球隔壁
文章: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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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也是動保團體成員,很會保護這類動物,輕判縱放家常便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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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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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別這麼說 恐龍也是為了納稅老百姓省些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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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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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犯人假釋的都不用出來負責嗎??
應該是個官吧,拿人民納稅錢拿爽的喔 這幾天一堆強盜、傷人事件,幾乎每個都有前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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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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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看犯人的目的: 1. 如果只是為了劫財,可能不需要讓對方毀容。 2. 如果是為了坐牢吃免錢飯,則可能會讓對方毀容,強盜加重傷害可以坐牢久一些。 從其第一次隨機刺人開始可能就是為了坐牢吃免錢飯, 如果還有第三次假釋說不定還會繼續傷人或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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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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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可能有什麼誤會,他是刑滿出所,不是假釋,也不是保外就醫(笑) 大概是出來沒飯吃,想回籠裡吃牢飯,所以再幹一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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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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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2014年初犯的案子,判5年,要刑滿出獄的機率是? 其他不少新聞來源指這是假釋,我也認為這是假釋的機率比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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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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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來如此,又被記者矇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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