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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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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私生子與親兒激似!28年後逛街被認出揭通姦情
>檢方指出,本通姦罪適用的追溯期為5年,私生子為民國78年9月出生,追究兩人性交受孕的時間約為78年初,本案最遲應在5年後的83年要追訴,因此判決不起訴處分。
印象中 追溯期 是當事人發現後 開始計算 怎麼變成事實發生日開始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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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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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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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 80 條
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 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 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 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 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 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 之日起算。 刑法第 239 條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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