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12
|
XD 歐美先進國家還有死刑喔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関内
文章: 246
|
美國目前有31個州和聯邦政府及軍隊有死刑法律,其餘的19個州和首都哥倫比亞特區沒有死刑。在這些沒有死刑的地區,絕大多數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另外,美國對於死刑是分開審理的(各州規定不一)——也就是說,如果控方希望被告被判死刑,必須事先提出,且只能在死刑與非死刑之間抉擇(不能審理過程中改判有期徒刑)。再加上,在美國罪犯有權利選擇陪審團制度,而陪審團制度又要求100%通過,因此流審率極高,除了罪惡滔天的罪犯(比如連環殺人狂)以外,難以判處死刑。就算能夠,又因為美國的審判周期極長, 一般拖延至兩到三年是正常範疇,而且州和聯邦兩方的上訴程序每多曠日持久,且費用不菲,以至超過執行終身監禁的成本兩三倍。
|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944
|
__________________
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 Get busy living, Or get busy dying. ![]() 因為我是和人類不同的生物啊。雖然降低身份當了卑下的軍人,但其實我是閃亮星星中的高等生命,到了二十九歲就會自動倒退越來越年輕。然後等到了十八歲又會自動停止返老還童,逐漸增加歲數,等再到二十九歲為止。一直這樣重複著。 ——by奧利比·波布蘭《銀河英雄傳說》 ![]() ![]() 偉大的人將火種傳給後人...大尾的人將他據為己有 (從M01偷來的簽名檔)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23
|
它們地大,蓋監獄阻礙比我們少
而且還有外包 廢死終身監禁也不是什麼大問題 呆丸那票都只做半套,然後民怨更大 只會講人渣的人權,讓人更不爽 要廢死不是不行 監獄多蓋幾間等著塞這些人渣 此文章於 2015-08-20 05:22 PM 被 cys070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
我比較不了解的一點是,廢死聯盟到底是覺得別人有所以盲目跟風,還是認為人民不能殺人所以政府也不能殺人?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5
|
死刑可能無法加入歐盟唄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
引用:
都不是啦 有組織的這些人絕大多數都是某種宗教的信徒 該教有權能決人生死的只有他們的神 除了該神以外任何人不能也不配定人生死 講一堆理由其實都是障眼法而已 你還以為他們真的在乎人命的價值什麼的就傻了 廢死是信仰之爭意識形態之爭 和人命的價值冤獄什麼的根本一點關係也沒有 你跟他們爭這個爭輸了就算了爭贏了他也只會跳針而已 此文章於 2015-08-20 07:11 PM 被 mobius797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鳳形山下
文章: 159
|
引用:
還有利益 XX基金會、募款、申請補助...blablabla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15
|
引用:
我看過很多討論串 其中一條 我認為最有力的說法 大意是說: 做個民調 鄉民們最不信任的職業 政府官員 法官 名列前茅 確又一面倒的把死刑此等 生殺大權 交給上述兩者 難道這中間沒有矛盾嗎? 說穿了就是 極權 VS 人權 之爭而已 在這兩大招牌下 各方勢力全捲在一塊做成大鍋炒 此文章於 2015-08-20 07:40 PM 被 PioneerELITE 編輯.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
德州牛仔之州,有死刑很正常,不止允許帶槍上街,還允許帶槍到學校..........
__________________
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