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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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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少女填問卷遭2男迷姦 丟包超商又被工人撿屍
女生被兩名補習班員工在飲料中加入鎮定劑迷昏,載往旅館輪流性侵,被丟包在一間超商旁。竟然又被蔡姓工人抱到小貨車上載至台南某電廠用手指XX得逞。
事後經少女阿嬤報警,3男分別被法院判刑。 其中一名被判賠給少女80萬、給阿嬤40萬。 但阿嬤因為在1月過世,少女受害時不知在哪裡的3名繼承人,竟然紛紛跳出來爭取40萬元的賠償,被法院駁回請求。 ============================================================ 那三個人有沒有這麼不要臉?????? 此文章於 2015-07-06 05:07 PM 被 MPEP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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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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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新聞的橫批就是:
醜陋的台灣社會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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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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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好醜陋的是社會 不影響最美麗的風景是人的美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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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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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個少女很美麗 這樣解讀對嗎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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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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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醜陋的台灣人,嗯! 醜陋的中國人,嗯! 死要錢的台灣人懂尊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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