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353
|
碰到這種路霸該怎麼處理?
車子移走時,用兩個大鎖把機車前輪鎖在排水溝蓋上,只有注意到摩托車沒有裝照後鏡
,在巷弄內,本想找警察來但也想不出這樣佔車位有什麼違法部分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9
文章: 30
|
拿三秒膠灌入大鎖
我用不到你也別想佔便宜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
引用:
合法停車格? 他要停車可以,愛停多久都可以,但用汽車以外的任何障礙物都不行,他放一次你就打110一次,警察一定會來規勸甚至開單,這種事你要持續,見一次打一次,警察別說一天跑好幾躺,一天跑個一趟就好,你看幾次下來會不會對那戶開罵甚至開單。那種自家圍牆外是紅線的當成他家專用,你也可以照樣打110叫來拖吊,我在我家附近散步時就常順手記下地址然後立刻打,我散步回來時警察都已經來處理過了。 此文章於 2014-11-02 08:17 PM 被 d61s 編輯.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353
|
引用:
巷弄內不是路口,住戶圍牆旁,住戶也沒畫紅線,更不是住戶的車。 (若是一樓住戶旁的拿任何障礙物基本上我們這邊都睜隻眼閉隻眼, 只是這個隔壁巷跑來停的還這樣鎖排水溝蓋真的太誇張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22
|
竊盜公物(排水溝蓋)
除非他能證排水溝蓋是他的私有資產 否則他怎麼可以跟他的車綁在一起
__________________
開發中的落後地區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90
|
一般性路霸:針對以花盆、桌椅、拒馬、鐵鍊、廢棄機車、自行車、攤架、市招等物品占用道路,或搭設活動車棚、水泥柱、鐵樁等固定裝置之情形,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例第82條第1項第1款及第8款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另依90年6月1日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2項規定,在道路堆積、放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未經許可設置之****牌,經勸導行為人不即時清除或行為人不在場,視同廢棄物,依廢棄物法令清除之。
-------------------------------------------------- 路霸直接叫警察開單 1200元 放一次開一次 罰到改善 人不在場 故意躲在家裡不出來 請警察叫環保派車強制移除 紅黃白線內外 沒畫紅線的水溝蓋都不得放置物品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48
|
引用:
我家附近巷子內也是這樣 後來搞到某戶不爽 找里長叫人來畫紅線,大家都不用停... ![]() |
|
|
|
|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0
|
幫他多加一個大鎖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353
|
引用:
正好有一個沒用了,下次看到幫牠加一下好了 ![]()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7
|
你也可以學他把機車拿大鎖一樣所在旁邊呀。
他機車怕被偷 你的機車也是怕被偷呀。 汽車要停 就另外找地方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