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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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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將增"第三欄"想聽各位應該要怎麼增??
戶籍性別欄 將增列第三欄
-字 +字 聯合新聞網作者: 記者施靜茹╱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12月10日 上午2:25 明年二月國內戶籍登記新系統將上路,性別欄位除了男與女,將增列第三欄;衛生福利部昨天也討論定調,性別變更登記不需醫療認定,跨性別者團體表示樂觀其成。 衛生福利部昨邀集相關團體研商「性別變更登記認定」,由於我國現行變更性別的醫療認定要件,包括兩位精神科醫師認定,及須接受器官摘除手術,才可變更法定性別。與會的「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等團體主張,應廢除此制度。 這些性別團體代表指出,此制度忽略當事人身體自主權,及經濟能力弱勢無力負擔手術等問題。台灣不僅未能跟上不需醫療認定就可變更性別的國際潮流,甚至有跨性別者在求學、求職時飽受歧視,近來不斷向政府請願,卻被各單位踢皮球。 內政部戶政司專委翟蘭萍在會中表示,明年二月五日起,戶籍登記新系統將上路,性別欄位除有男與女,將增列第三欄,但這第三欄要用什麼字眼登記,還要視配套措施而定。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創辦人吳芷儀說,雖未取消變更法定性別登記的強制器官摘除手術和精神評估規定,但此決議稱得上跨出性別人權史上一大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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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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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現在很多制定法規的腦袋真的不知道再裝甚麼
這樣惡搞乾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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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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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的感情狀況不是有個一言難盡嗎,那性別欄也給他個一言難盡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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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身處無限車殼地獄 T_T
文章: 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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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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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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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吉?看來日漫的設定要成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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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電玩: Focal Sib&iCub+樂之邦 Monitor01 USD+KECES DA-131MK3 劇院: EPSON POWERLITE 8350+ASUS EeeBox PC EB1021+Integra 40.2+Atlantic Technology T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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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蟹堡王餐廳
文章: 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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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是不是有要偷渡什麼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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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廢鐵鎮
文章: 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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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文化的交友網站性別欄位"一言難盡",
這終就只是商業網路次文化的一種呈現, 看看笑笑心理有個底,就這樣過去算了。 現在中華民國臺灣的政府單位要搞到身分證欄性別位出現第三個欄位, 如果“真的”公布了相關法規並“真的”執行了, 而且新發的身分證,性別欄位“真的”出現了第三個欄位, 我只能說,那些政府官員“腦袋有洞”。 除非,有哪一天,在非人為刻意的前提下,真的有人出現天然產生的"基因突變", 這樣的"基因突變"無法藉由當下的生物科技來判斷到底是男是女,而這樣的人口, 在中華民國臺灣突然開始增加人口了,那麼,身分證性別欄位增加第三個欄位絕對合理。 但是,那一天的來臨,應該是N的N次方年之後的事,不需要杞人憂天的現在就開始準備。 身分證是一個“底線”是一個代表“生理”與現實的證明資料,實在不應該這樣惡搞。 以“絕大部份”臺灣人常年以來的小聰明生活觀念,“一定”會有很多臺灣民眾, 藉由這個新的身分證欄位的特性,開始鑽大量的法律漏洞,臺灣的法律配套, 是很差的,到時一定會被挖出一堆法律漏洞可以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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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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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法規有漏洞,應該是去修法,而不是禁止他人在合法身分文件上表述自己性別的權利
有關國民身分證的規範母法主要來自於戶籍法,其中並沒有對性別做出明確定義 不論是生理性別或心理性別,都屬於性別的範疇,戶籍法第四條只有提到必須依據出生登記紀載 但遇到其他情事可以申請更換,最常見的情事就是變性手術 根據以上法規,性別本來就是自由表述並不設限,戶政系統只有男女兩種選擇是不足法規需要的 所以,如果您認為身分證明文件應該登錄生理性別而與心理性別脫鉤,應該是去要求選區立委提出修正案 而不是用行政上的不足反過來要求限縮法律賦予的法益,除非你有足夠的事證可以說明這樣的行政擴充侵害大多數人足以信賴之法益 另外補充一件事情,如果您接觸過這些生理性別與心理性別不同的朋友,可以深入瞭解一下 其實他們在法律層面上是非常非常弱勢的,你我以為理所當然法律該保障的事情,他們或許都要再三溝通才能爭取得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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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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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照別國的作法,簡單打個"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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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瘋人島
文章: 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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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不男不女" 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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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島已經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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