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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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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從頭到尾學生都沒說他有精神病 還是您老跟他很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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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8
文章: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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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偏蓋全,無聊透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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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您的住址: 三界火宅
文章: 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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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誒……看到這句,我不知道為什麼突然想起前人提的一本書名《四%的人毫無良知,我該怎麼辦?》 雖然我還沒有時間去找來看啦……所以沒有讀書報告,不予置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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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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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新聞並不嚇人,大家應該遲早會習慣的
讓座問題端看當事人如何看待,要看道德面還是法律面 道德不值錢;法律沒規定 這年頭依老賣老的不少,白目又無道德觀念的也不少 我只知道,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時候,我寧願站著看博愛座空著也不會去坐 就算是坐在一般座位,看到孕婦、抱小孩的、老年人、行動不方便的 我也習慣主動讓坐 別人要怎樣,我們也管不著 這年頭,別說是讓坐了 連個電梯門先出後進都有人不知道了 也常看到一群人並肩自顧著聊天把整個人行道道都佔滿了, 看到對相有人走來也不懂得稍微讓一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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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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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件事可以以代溝來解釋
在我那個年代 博愛座就是給身體不方便的人坐的 好手好腳的人坐在那個位置上真是尷尬不已 現代年輕人覺醒了 "有法律規定博愛座不能坐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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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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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沒有病或資格坐那位置都還好 只看到 一老一少為了一個座位吵到打起來~就覺得可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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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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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的, 我覺得對現代部份年輕人訴求道德陳義過高, 糞土之牆不可杇也. 建議直接修法, 博愛座改為老弱婦孺專用座, 立法明定65歲以上,8歲以下,懷孕,與領有殘障手冊者才有資格坐, 否則一律罰款3000,避免以後的紛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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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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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也65歲....... 感覺讓不讓都會被殺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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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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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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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一樓跟上一樓孕婦那篇
我現在真的祈禱我老的時候久站腿不抖,講話不噴口水, 坐大眾運輸系統時要變裝低調躲好,不要害坐博愛座的年輕人尷尬, 不要到時候被說倚老賣老然後又被人家剛剛好 再過二十幾年我就變老年人了 將來如果有任何得罪的地方 讓你看不順眼的行為 在這裡先跟大家對不起 真的對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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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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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好不提台大作**犯科的事 台大趴著也中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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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so serio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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