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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非想非非想處天
文章: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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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而且素隻粉爽滴兔子! 原來∼泥也素呷這味滴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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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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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刑求手段之恐怖多樣 光聽就覺得發毛 拿電擊棒電生殖器,受傷了,再用綠油精抹傷口 辣椒水從鼻子嘴巴灌進去,不說就一直灌 全身脫光躺在冰塊上用大電風扇吹 這種手段真的是..... 到後來大概叫他說甘迺迪是他殺的也行 正如一個陳年笑話(此笑話變奏版甚多,我只陳述我聽聞的版本) 美國 蘇俄 台灣警察比賽在草原找一隻浣熊 美國用高科技掃描 找不到 蘇俄放火燒山 找不到 兩邊都很頹喪 此時台灣警察什麼裝備都沒帶,悠閒地抽根菸進去了 過了不久就出來,手上抓著一隻兔子 兔子哭著說:別打了,我承認我是浣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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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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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刑求的 就不能當證據了 台灣是講民主法治國家 還這樣亂搞 那還談甚麼 民主
況且 現在弊案就一堆 10多年前 司法人員素質會有多高 大家想想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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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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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High Male
文章: 3,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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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人被刑求時
連說自己是烏龜也會承認 這個案子太離譜了 牽涉到太多人的面子問題 可悲又可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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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文章: 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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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是王文孝本身是軍人身分 以軍法審理 在那時候當然是速審速結 唯一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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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崑山水上樂園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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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用以前啦,光現在都可以判出應注意而未注意 會判出死刑也不用奇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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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北緯130東經230
文章: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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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旁觀者來說只能確認為"非使用科學工具辦案容易遭到非科學論點案例的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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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哲言~我思 故我在 II.現實~我睡著了,故我不知道我是否存在 (哲理唯空洞,大道亦盲動, 懷真思自處,求道難天登。)Gis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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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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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律是講無罪推論的, 所以被告原則上是不需要找證據來證明自己清白的, 只要找不到證據證明有犯罪就應該要是無罪. 記得之前聽過一句話: 世界上最難的事情就是要證明自己沒有做過某件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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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挖西呆巴狼
文章: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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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的法律不走這一套的 ![]() 不然一堆腦殘等級的法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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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07-06-30 10:25 AM 被 大昌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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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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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就好?
都已經把死刑執行命令. 送到法務部長的桌上要簽名了. 是要上訴個什麼啊? 馬英九要是簽了下去. 樹都不知道多高了. 勳章可以追贈給死人. 法院可不會替死人(指被告)開庭. 此文章於 2007-06-30 10:40 AM 被 misson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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