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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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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你的簽名檔了 原來受害者不止我一人 唉~ 網路的惡勢力實在恐怖啊 居然最後變成三人成虎~積非成是 放心好了 這次我絕對告到底 而且我有時間陪tvirus走法院 幫你的故事推依下 http://carage.0moola.com/declaration.t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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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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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完公布他人資料固然有可議之處, 不過, 公布在網路的資料難免不被人找到.
如果不公佈收集的資料,而告知收集歸納的方式....很多法子,都可能是另一個模糊的地帶. 為安全起見,還是盡量不要在網路張貼任何的個人資料,以降低資料曝光的威脅. 看了這許多,還是良心建議, 公開論壇中本來就不可能看到每一篇都是中意順眼的貼文或回覆 言者無心,聽者有意,如果一些衝擊不能寬心接納(或忽略) 那來論壇真的會有點辛苦. 如果有些動作易犯眾怒, q兄也不需弄得自己一身腥. 版上很多人在看,言詞尖銳就算贏辯論, 也可能是輸了朋友, 以後一有機會, 總是有人會再捅一刀. 大動作需要很久的時間才能被遺忘,且不時這邊有人來酸兩句, 那邊有人放個炮,您也會很累. 每文必戰, 就算站得住理,抓得住法, 是否也太花費您的時間? 真的不值得這樣作. 有些不順耳的地方, 您包容別人, 不見得是認輸,也可以是不與計較, 反而能顯出您的大器量. 在一個環境中,不妨多體會這環境的風氣與文化. 能謙沖自牧,大家心中也自有公斷. 之前我在其他站管的版面,只要吵過兩頁的文,可能就鎖文+全部參與者都至少關禁閉兩天, 通通都先冷靜一下. 就算註冊新帳號只要來自相同IP,也是先照關. 情節太嚴重就開除+封IP. PCDVD已算是管理不嚴又很有料的論壇, 不管樓主與其他朋友,都值得大家一起珍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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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員山鄉,台灣省,宜蘭縣
文章: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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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其實大家應該冷靜啦~畢竟這真的是很難得的地方 雖然我和很多大大也常會吵起來~ 但是真的沒有必要搞到這樣~不管是哪一邊都應該冷靜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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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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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叫站長把tvirus所發的關於洩露出我的個人網站的文全部刪除
並且公開道歉~ 否則我天天都有空陪他走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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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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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已經把蒐集而來的資料公開在網頁上 由以下發言也足以顯現tvirus的惡質 tvirus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惡運深淵 文章: 632 他已經請出了免洗帳號出來玩了喔 XD 沒關係 玩死你的辦法多的是 最快的 找出你的"人" 要玩死我是不是!? 我就陪你玩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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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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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再貼那些網路轉貼文章了,說到底還是沒提到「轉貼已公開之含個人資料網址」的問題。
你說他「公開」,但事實上是你自己先公開,隱私權並沒有提到「轉貼」的問題,公開已公開之資訊亦不算涉及隱私權。 你在那邊轉轉貼貼還是沒觸到核心,如果你堅持要告,那不如去告 Google 吧,因為會獲賠比較多,如果你告得贏的話...... 還有小心告輸要接誣告官司哦...... ![]() 說要告的話,我也可以告你,因為你罵我小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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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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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要又混為一談了,人家的情況和你可差多了,不要一付受害者的樣子。 你自己也是加害者,到處罵人小白。我就是你的受害人啊..... ![]() 小心我告你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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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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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若非你先挑釁 我不會主動罵你小白 況且PCDVD上大家都罵小白 那大家都同列被告好了 他利用google搜尋而得來含有個人隱私的資料 張貼在對我不友善的網站中 用意為何?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就是故意要引誘人來騷擾我 他沒經過我的同意就任意轉載我的個人資料網址 大家只要點進去就可以看到我的資訊 這很明顯的是刻意曝露於大眾之下 況且他所說 tvirus :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惡運深淵 文章: 632 他已經請出了免洗帳號出來玩了喔 XD 沒關係 玩死你的辦法多的是 最快的 找出你的"人" 目的就是要玩死我的人!這點法官看到就能明白他的惡質之處了 引用:
不要以為這樣子就能孤立我! 我哪裡到處罵人小白! 若非你先挑釁 而且是很盲目的跟著挑釁 我不會沒事罵人 若真的有罵你小白~請你舉證~我保證能找到是你先發文挑釁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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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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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角度說好了
網路就如同一本超厚的雜誌,供人閱覽,網址如同目錄供人查詢資粒放在第幾頁 當你把資料寫在這本雜誌上,就不算秘密 既然不是秘密那貼目錄頁數又如何成妨害到秘密? 秘密在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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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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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未經我同意張貼在對我不友善的網路環境中 況且他所說 tvirus :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惡運深淵 文章: 632 他已經請出了免洗帳號出來玩了喔 XD 沒關係 玩死你的辦法多的是 最快的 找出你的"人" 目的就是要玩死我的人!這點法官看到就能明白他的惡劣囂張之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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