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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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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電子公路監理網"查詢"法規綜合查詢"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好像跟電子報的內容不太一樣.
法條修訂是"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也不是今年四月??? 沒沒有交通警察先生解釋一下.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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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請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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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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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預期的是不掛車牌和變造車牌的飆車族會變多......
先把不掛車牌和變造車牌的罰金提高到2.4萬元以上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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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板橋靠車站
文章: 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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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抓走路肩的車子,那路肩也塞滿的話,警察怎麼去到前方處理,空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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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送八力的弟子, 恕我不屑回應你的發言
文章: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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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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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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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提高速限~~(會牽涉到很多問題 如車子底盤反應 以及給於駕駛信心) 提高速限~~是不是意味著龜車族的反應也提升了!!! 如果沒有 那是更危險的事情 如果有 那真是一個德政 在市區不要超速比較安全 市區機車多 開車的就開慢一點讓機車咩!!! 有時候在晚上被閃光燈照到 會導致車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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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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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乾脆立法所有車子全部要裝上限速器算了…
我不是講氣話,反正在台灣國道內線大家沒辦法了解是超車道 而一直限速在110km/h,有時想超車都怕被拍照 那在台灣的車子儀版表也不用到200以上了 其實,內線早該解除限速或者提高速限了 不然,永遠只會有一堆車子在佔道… 超車道變成跟一般線道沒兩樣了 此文章於 2006-05-01 04:10 PM 被 阿奇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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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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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沒說不抓,只是比起綿延數公里的高速公路停車場車輛的利益,是維護大多數人的交通順暢與安全重要?還是抓老鼠屎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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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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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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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當然是必須的,但是遵守交通規則,從小到大沒教嗎!?
我不知道高罰款是不是政府在搶錢,我只管自己的生命安全有沒有受到保障!!! 那些愛飆快車的智障被罰死干我何事,只要我安分守己,管它罰款多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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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屏東<===>台北
文章: 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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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提高罰款的金額我是沒意見,不過那些速限也幾百年沒改過了吧
但是也請他們把我們財產的自主權還回來吧,一臺車買回來換個小東西都要怕被警察抓 我只是處分我個人的財產而已,誰知道原廠零件真的有比較安全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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